中时社论》被政府「偷走」的基本工资

中国时报社论

劳动部主导的「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在劳资争议声中,决定微幅调整基本工资,月薪由23800元调高200元,到24000元,调幅0.84%;时薪由158元调高为160元。一如过往,劳工团体对调整幅度不满;资方却认为景气差,调整幅度过大;政府打圆场,蔡英文总统苏贞昌院长都认为双方不满意但应可接受;劳动部强调,这是总统任内第5度调高基本工资,受惠劳工达200万人。说穿了,台面上的这些人都只是在「走过场」,对经济发展与劳工权益实质意义不大。

政府于1956年订下基本工资每月300元,1988年劳委会通过《基本工资审议办法》,开始逐年审议调整;但97年遇到亚洲金融风暴后,竟有10年未能调整基本工资,到2007年才恢复调整,此后基本工资成为劳资每年必有之斗,代表劳方和资方利益的团体,分别表态争取「调高」或「冻涨」,也让「调整基本工资」成为年年上演的「民主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