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金融并购不应沦为条件交换工具

工商社论

二次金改以来近15年,台湾金融业并购进入冰河期,金融业到国外参股并购还偶有所闻,国内金融机构大型并购则完全停摆。这样的情况,去年底在富邦金表态公开收购日盛金,和台新金出价标购保德信人寿后,似乎有了转机。但若政府仍执意要把商业行为政治挂勾,甚或当做条件交换工具,可以预言台湾金融业并购的寒冬恐难结束,业者短期也等不到春燕来讯。

公平交易委员会日前决议通过「不禁止」国内首桩金金并案,即同意富邦金控与日盛金控结合,富邦金也透过公开资讯观测站表示,将持续公开收购日盛金普通股至台湾时间3月23日下午3时30分止,提醒欲参与应卖的日盛金控股东依公开收购说明书所载临柜、电话或电子(网路)申请应卖方式,尽速办理应卖手续。换言之,再过不到十天的时间,台湾首件金金并是否成功,便会见真章

富邦金去年12月17日宣布将以每股13元公开收购50%日盛金股权,但随即引来绿委批评声浪,除了质疑该案是否涉及内线交易,更有绿委认为该案是在为中资脱产、洗钱,甚至直指金管会是在护航放水。姑且不论日盛金两大股东对富邦金提出的每股13元价格是否埋单,单看立法院的介入,便可知在台湾要发动金融并购,除了市场考量,政治考量才是影响并购案能不能成功的关键,这对强调市场自由开放的台湾,无疑是甩了一个大耳光

特别是富邦金和日盛金都是所谓「民营」而非「公股」金控,富邦金更是透过「公开收购」向所有持股人买股而非「洽特定人」;再者,不论日盛金大股东是否有中资背景,现在的状况是富邦金要并日盛金(即日盛金消灭),如果担心中资危害台湾金融体系,重点也该放在要买股的富邦金是不是中资,而不是放在被卖方日盛金有没有中资背景。且连富邦金和日盛金双方都是民股,金金并还这么困难来看,市场似乎没有理由期待涉及公股的公民并可能出现。

再说台新金并保德信人寿案,保德信人寿因总部决议而要退出台湾市场;台新金则没有寿险子公司,只要台新金付得出钱给保德信人寿总部,理论上这个并购案应该没太大的问题。但这类国外普通到不行的案子,在台湾同样又被卡住

金管会身为主管机关,要求台新金要提出资金来源筹资方式,无可厚非,但就商业实务来说,两家公司交易股权,买方只要可支付价金给卖方,钱要动用存款、用借的、卖祖产还是借高利贷,应该由买方自行决定。如果台新金体质真的差到不适合并购,当初保德信人寿招标,金管会就不应让台新金参加。

说到底,金融并购应该是市场行为,但在台湾却被视为政治工具、政策指导棋和条件交换工具;小吃大不行、民并公不行、图利财团不行、图利中资更不行,千千万万个「不行」的阻挡下,加上金管会左一个产金分离、右一个金金分离,还有申购门槛限制,台湾金融业要成功一件像样的并购案,真的难如上青天!

不可讳言,并购是所有企业壮大最直接粗暴的方式,对金融业当然也是。在此同时,并购也是让市场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最佳催化剂。透过金融整并,除了可让好的金融机构以快于自体成长数倍的方式发展成大鲸鱼,也能趁机淘汰没有竞争力的小虾米

如果说金管会认为开放纯网银像是在池中放进一条鲇鱼、可以激化市场,并购就好比是放进一条食人鱼,想必市场会更有效率地动起来。市场更竞争、更有效率的结果,也会更贴近金管会近年诉求的公平待客和投资者、消费者保护。

可惜的是,台湾的金融并购政策至今仍摆脱不了政策和政治的束缚,除了父母之命(主管机关)、媒妁之言(投行财顾),连邻里亲戚(立法院)的风言风语都可能成为合并案失败的绊脚石,反倒是并购案两造的意向和各种财务评估、实地查核被淡化到近乎不重要的角色。

说的更直白些,合并成局的前提必定是双方互蒙其利,但在目前的氛围下,出价低是图利财团,出价高是图利卖方,图利两字被滥用到无限上纲,又怎么可能出现成功的并购案?更不要说每个合并案后面还要东拉西扯的政治力量,或用数十年前的旧案「一案换一案」。

倘若金融业间的合并是因价格兜不拢而破局,或是因股东对价格未达共识而无法成功,都还让人对市场有所期待;但以目前金融并购还停在所谓「乖孩子有糖吃」、「讨厌谁就不给谁」的思维,那么台湾的金融并购要走到春暖花开,看来还有很长的时间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