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监办事员嫌官小!硬要占缺「典狱长室」 还入侵电脑帮自己升官

台北监狱林姓办事员于2013年间借调矫正署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窜改人事系统个人与他人之个资遭检举送办。(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在台北监狱担任办事员的林姓男子于2013年至2017年间借调法务矫正署人事单位期间,竟趁职务之便登入矫正署人事系统,在未授权下窜改自己与他人服务机关、职等等电磁纪录,事后遭检举送办,法官认为,林窜改电磁纪录后自己并未获利,审理后依伪造文书办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得向公库支付3万元,提供义务劳务80小时

检方调查,30岁的林姓男子原任职于台北监狱办事员,属于一般公务人员,于2013年4月至2017年10月被借调矫正署人事室,主要业务包括办理署内替代役业务、未婚联谊、服务奖章、人员辞职与同仁数位学习时数等,但却于2017年10月5日利用公务电脑,登入矫正署「WebHR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将个人资料中占缺单位代码由「6200」改成「00」,占缺单位由「作业科」自动变更成「典狱长室」,导致人事系统组织编制档出现异常。

林还趁曾姓同事休假,利用对方帐密登入系统,入侵个人资料页面,将曾姓同事服务机关由「法务部矫正署台北监狱」变更为「法务部矫正署」,还新增科员、人事室等栏位,并在兼职官职等加上「荐任第6职等」,林窜改人事电磁纪录后遭检举,才让林利用职务之便窜改人事电磁纪录事情曝光

地院查出,法务部矫正署「WebHR系统内资料」,是政府机关掌管电子档电磁纪录,属于准公文书性质林员具有公务人员身分,却仅因好奇心任意修改个人资料电磁纪录,行为虽属不当,审酌林并未因此获得利益,行为相对轻微,依刑法59条酌减其刑。

法官审酌,林员并无前科且素行良好,出于好奇能否自行修改人事资料才犯案,行为终究和图利或损害第三人为目的者有别,犯案亦坦承犯行,审理后依2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犯变造准公文书罪,各判林7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1年、缓刑2年,期间须于判决确定起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3万元,并提供义务劳务8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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