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传业劳检出炉!违规较去年减少 超时工作记者居首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劳动局7、8月份再次对104年度30家辖区内受裁处的大众传播业事业单位,进行劳检复查,并于23日公布复查结果。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今年采取「自评」、「复查」、「裁处」三步骤实施劳动条件复查;检视本次检查结果,整体而言以总违规条次来看,较去年减少了约50%,近两年劳动条件已缓步改善。而根据报告,大众传播业当中,记者位居超时工作的首位,其次则为工程/副控人员

未按规定发给加班费

在未按劳基法第24条「延长工时间未依规定加给工资部分来看,去年违法家数为26家,今年虽下降为21家但仍属偏多。比较违法原因,去年以规定劳工加班后只能申请补休为最多,有多达17家,今年只能申请补休之家数大幅下降到5家;但却增加了其他违规样态,如出勤纪录常态性延迟下班情形,未有合理之加班申请(7家)、以及工时单周40小时未采计加班时数(8家)。

未按规定记载员工出勤

其次,违反劳基法第30条第5项「未依规定置备劳工出勤纪录」、第6项「出勤纪录未逐日记载劳工出勤情形至分钟为止」的部分,去年违法家数为26家,今年下降到21家。去年的违规型态以「完全未置备出勤纪录」最多(18家),而今年则是常见出差、公出期间未有工时记载(5家),以及每日纪录均纪载相同时间(3家)。

超时工作加班

最后,违反劳动基准法第32条第2项「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令规定定(每日延长工作时间连同正常工作时 间超过 12 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46小时)」的部分,去年违法家数为22家,今年下降到16家。去年与今年皆以一日工作时数超过12小时为主要违规型态。

记者超时加班最严重

劳动局表示,以这两年度的专案检查的结果分析,发现大众传播业当中,超时工作者以记者位居首位,再来则为工程/副控人员(摄影灯光音效布景等);劳动局指出,长工时对工作者的身心都会造成压力,进而产生各种不良影响,事业单位应多加注意,避免员工过劳。

本次复查专案共计检查30家事业单位,劳检员及陪鉴人员共74位,共出动127人次。检查过程中,有少数事业单位的人资人员,以资料准备不及或不便提供等原因,意图拖延劳动检查,劳动局强调事业单位配合劳检作业依法提供资料是雇主义务,切勿衍生不必要之干扰行为。

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本次劳检除依法进行后续行政作业外,仍会将检查结果提供NCC,请其于审照相关机制中纳入劳条改善成绩,只有中央地方共同努力,才能做到提升整体劳动环境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