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误食也不用担心...」 卫生局查「食品洗洁剂」2件违规

▲Sugar Bubble蔬果餐具洗洁剂标示违规。(图/台北卫生局提供,下同)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今(12)日公布食品洗洁剂抽验结果,结果2件外包装标示不符规定,分别为「Sugar Bubble蔬果、餐具洗洁剂(蓝莓)」和「第一石碱浓缩洗碗精250ML香橙」,其中Sugar Bubble还标示「采用天然洁净配方误食也不用担心」内容涉及夸大易生误解,已移请辖区卫生局查处。

卫生局食药科陈怡婷科长指出,本次在超市、大卖场杂货商行等处进行食品洗洁剂抽样检验砷(以As2O3计)、重金属(以Pb计)、甲醇含量壬基苯酚界面活性剂(nonylphenol及nonylphenol ethoxylate)、萤光增白剂项目总计抽验20产品,检验结果皆符合规定,但食品洗洁剂包装标示2件产品外包装违规。

「Sugar Bubble蔬果、餐具洗洁剂(蓝莓)」外包装成分仅标示「界面活性剂」而未以中文标示「主要成分之化学名称」,另标示内容涉及夸大易生误解,经查产品来源为基隆市,已移请辖区卫生局查处;1件日系「第一石碱浓缩洗碗精250ML香橙」外包装成分仅标示「界面活性剂、安定剂」,未以中文标示「主要成分之化学名称」。

▲第一石碱浓缩洗碗精未以中文标示「主要成分之化学名称」。

陈怡婷说,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食品用洗洁剂容器或外包装,应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标示主要成分之化学名称,其为2种以上成分组成者,应分别标明违反者依同法第47条第8款,可处制造业者责任厂商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另外,食品用洗洁剂标示有不实、夸张或易生误解情形者,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1项规定,依同法第45条第1项,可处分制造业者新台币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目前以已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规定处分北市负责厂商,并通知业者全数回收限期改正。

陈怡婷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用洗洁剂时,应选择检验合格及标示完整产品,并根据包装上使用方法浓度正确使用,使用后要以清水澈底冲洗,避免洗洁剂残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