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创条例修正案吵翻天 工商界喊投资抵减多10个百分点
▲产业创新条例将在今年底落日,不过修正案目前尚未送行政院。(示意图/记者屠惠刚摄)
经济部、财政部对《产业创新条例》修正案看法不一,经济部官员表示,日前历经协调后,研发投资抵减加码5个百分点确定取消,改为保留盈余5%的方式代替,不过实质投资范围仍在讨论,目前尚未送政院。
在美中贸易战等国际因素影响企业发展下,产创条例修法列为本会期的优先法案。为鼓励业者投资智慧机械和5G设备,另要延长现行租税优惠条文施行期间为10年。
为了让台湾产业能持续保持研发及创新能量,经济部先前预告新版产创条例,让过去研发抵减提高5个百分点,原规定为当年15%、3年10%,本次也一口气加码到当年20%、3年15%,不过经济部与财政部却有不同意见。
经济部官员表示,在行政院政务委员龚明鑫协调后,目前架构按照政委协调的方向拟定条文,大方向是研发投资抵减率原先分别加码5%,不过后来没了,改以保留盈余5%的方式来代替。
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今天在理监事联席会议上提出3大政策建议,包括「比照国际主要经济体,降税拚经济」、「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台商回台投资」以及「开拓国际经贸空间,美国与大陆市场并重」,其中有一项指的是修订产创条例,新增人才培育投资抵减,提高研发投资抵减比例,当年度抵减提高至25%、3年内抵减提高至20%,比现行高出10个百分点;未分配盈余用于投资,不应加征5%营所税,并应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