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崎蛋糕「南蛮堂」闹家变 外甥涉侵犯商标权被诉

南蛮蛋糕闹家变,商标权对簿公堂。(图取自「南蛮堂加寿蛋糕」脸书

有48年历史、为台湾长崎蛋糕创始者台北知名蛋糕名店「南蛮堂」惊传经营家族对簿公堂事件。「南蛮堂」创始者叶永青长子佩根指控经营西门老店外甥苏家民侵犯「南蛮堂」商标权,台北地检署依智财局登记文件,认为「南蛮堂」文字图案属于叶佩根,苏涉及侵权,今依违反《商标法》起诉苏。

「南蛮堂」是创始者叶永青于1968年与日本长崎本舖合作,共同在北市衡阳路创立台湾长崎本舖的创始店,叶永青1971年离开公司,创立了台湾第一家本土制作长崎蛋糕的店舖「南蛮堂」,「南蛮堂」号称是台湾长崎蛋糕的创始者,也是弥月蛋糕第一品牌,目前仍为网路人气票选冠军最佳伴手礼之一。

据了解,「南蛮堂」经营者叶氏家族分家后,叶永青第2代长子叶佩根与儿子在大同、中山区经营「民权概念店」及「长安蛋糕茶饮店」,而位于万华区西门町的西门老店,则于今年初由第3代的外甥苏家民正式接手经营。

但据指出,双方官网早于去年就因商标权对簿公堂,叶佩根网站主张叶永青当年的店舖名为「南蛮堂」(nanmando),他拥有「南蛮堂」商标权,但第3代网站则说叶永青是成立「南蛮堂有限公司」(nanmantang),双方在商标上的「南蛮堂」字体与古帆船图样均相似,对于南蛮堂的接棒交班历程,双方则各说各话。

据了解,苏家民一方强调自己的西门店和后来新开的板桥分店、复兴分店是沿续自成立于1971年的「南蛮堂」老店。而叶佩根也声明,强调握有「南蛮堂」与「南蛮加寿蛋糕」图样及文字之商标权,控告苏家民侵权。

检方依据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文件显示,认定叶佩根确为相关商标权的所有权人,叶佩根已经告知外甥苏家民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但苏仍使用至今,苏涉侵权,因此今依违反《商标法》起诉苏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