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铠被控「装盲诈保」民事再拿一胜 免还百万保金理由出炉

记者黄子倩高雄报导

手球国手陈敬铠一场车祸视力严重受损,却遭到指控涉嫌向三家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涉诈欺的部分遭判处1年2个月徒刑定谳,南山明台产物以及国泰人寿三家保险公司分别向他讨追核发的残废给付共522万。高雄高分院30日下午宣判,国泰人寿民事诉讼追讨彰师大学生保险100万元的部分,陈敬铠胜诉免归还。

▲陈敬铠民事再审胜诉,免归还国泰人寿保险金100万元。(图/记者黄子倩摄)

回顾这起事件民国98年11月24日晚间,当时就读彰化师大体育系的陈敬铠,骑机车经过彰化市区,和一辆轿车发生擦撞后受伤,之后陈敬铠前往彰化基督教医院检查,佯装视力受到重创,双眼视力都在0.01以下,取得「重度视残」诊断书,陆续向南山、国泰和明台产险3家保险公司领取共522万元理赔金

高雄地院原依诈欺罪,判陈敬铠4年10个月徒刑,高雄高分院认定他的部份视力的确因车祸受到影响改判应执行徒刑1年2个月,并且必须返还三家保险公司的理赔金共522万,在民间司改会的协助下,陈敬铠分别向三家保险公司提出再审或者上诉到最高法院,其中明台产险部份,高分院判他胜诉,国泰人寿部分30日也判他胜诉,南山人寿则是上诉最高院后发回更审,但已经和陈敬铠达成和解,刑事部分目前提过两次再审,但目前都被驳回。

陈在民间司改会协助下,分别向3家保险公司提出再审或上诉到最高法院,其中明台产险部分,今年8月高雄高分院判他胜诉,国泰部分今天也判陈赢、南山上诉最高院后发回更审,但已和陈达成和解;刑事部分提过2次再审,但都被驳回。

高分院提出判陈敬铠胜诉的理由,除了卫生福利部以及中华民国眼科医学会给的「视力」资料,均为原确定判决没有审酌之证物外;符合诉讼理由的部分,高分院认为国泰保险公司该提出的举证不足,且陈敬铠从98年车祸后即持续到彰化基督教医院、高雄荣总、高医台大等北中南教学医院就诊,在领得保险金后仍未间断,虽上述各大医院诊断结果,有少数怀疑其诈盲或装病,但均一致诊断认为陈敬铠可能因车祸造成头部外伤致双眼视觉受损。

国内知名视觉神经科学专业知识经验台湾大学陈建中教授、振兴医院赵效明医师均一致鉴定诊断陈敬铠受有外伤性大脑视觉皮质损伤,残存视力远低于0.01,应可请领保险理赔,因此判决陈敬铠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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