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证冯光远讽潘恒旭「人品太差招摇撞骗」二审免赔
▲高雄市观光局长潘恒旭遭冯光远暗讽 「人品太差、招摇撞骗、不出事才有鬼、骗吃骗喝」。(图/记者洪靖宜摄)
作家冯光远今年1月间在脸书发文,暗讽高雄市观光局长潘恒旭「人品太差、招摇撞骗、不出事才有鬼、骗吃骗喝」,潘恒旭认为名誉受损,提告求偿200万并要求登报道歉。一审判决冯光远免赔,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26日再度判决冯光远免赔,仍可上诉第三审。
本案起因于冯光远在今年1月8日在脸书粉丝专页发文,提到:「看到高雄市韩市府大将潘恒旭的新闻,我笑了,此人曾经是给我报报的外围份子,帮我谈过一两个案子,可是后来被我踢走,人品太差也;…如果一个人擅长招摇撞骗,不出事才有鬼,哈」、「他骗吃骗喝,都是踩在其他人的肩膀上,霹雳就是一例,明明只是霹雳公关,搞得好像霹雳的成功,是靠他的推广,喧宾夺主」。
潘恒旭不满,认为冯光远的言论毁损他的名誉,因此提出民事诉讼,求偿200万元,并要求冯光远在4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
一审法院审理时,冯光远亲自出庭,他在庭外受访时表示,他很早就认识潘恒旭,但发现潘很会利用别人,总是超越公关人的分寸。因此早在2002年9月,冯光远自己就曾写过公开信,评论过潘恒旭。想不到16年后,潘竟然当上局长,冯光远笑说,「不得了了!天皇老子了!不是我们能讲的人了,对不起喔!」、「潘跟着韩国瑜做事,如红花与绿叶,个性与程度很是匹配,两个人都天才」。一审判决冯光远胜诉,不用赔偿。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开庭时,潘恒旭并未出庭。对此,冯光远和潘无个人恩怨,强调揭发公众人物的不堪、坚持言论自由是他人生任务,他不会和看不起的人有牵扯,因为「不值得我去讲」。全案于26日宣判,高院认为冯光远所批评乃针对可受公评之事,非恶意且合理的言论,因此再度驳回潘恒旭的请求,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