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邱太三护妻回任高院领高薪退休 黄越宏二审逆转免赔

邱太三黄越宏 ,黄越宏二审逆转不用赔偿。(图为资料照/翻摄自IVOD)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资深媒体人黄越宏,2017年间在平面媒体政论节目中,接连批评前法务部长邱太三为妻子宋富美关说,帮助妻子回任法官,最后领走政府上千万元的退休金。邱太三不满,对黄越宏起诉求偿300万元并登报道歉。一审判决黄须赔偿80万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2日二审却逆转改判黄越宏不用赔偿。可上诉。

本案发生于2017年5月间,当时黄越宏撰稿或上节目指出,邱太三为帮助妻子回任法官,2011年间关说司法院,让妻子赶在55岁的司法官任职期限前,顺利回任法官;而后妻子退休,也领走政府上千万元的退休金。报导及相关言论出炉后,邱太三随即在法务部开记者会否认,并限黄越宏等人5天内道歉否则提告,黄越宏等人均不理会。邱太三在6月中提出民刑事相关诉讼,求偿3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民事赔偿部分,一审判决黄越宏须赔偿80万元,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黄越宏主张发表文章与言论前均已查证,并采访一些了解司法人事作业或参与其中的司法官员,但不便透露消息来源。

二审法院于12日宣判合议庭认为黄越宏确实善尽查证义务,且针对可受公评之事做出善意评论,并未逾越言论保障的范围,因此驳回邱太三的请求,逆转改判黄越宏不须赔偿、不须登报道歉。可上诉。

至于刑事部分,黄越宏一审遭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但上诉二审后,高院认为黄越宏发表言论之际,正是《法官法》修法期间,故他所质疑之事攸关公共利益;即便黄越宏所传述之内容事实并非完全一致,但高院认为他并非司法侦查机关,没有公权力调查权限,因此高院认为他已善尽媒体的查证责任,故改判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