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为重量或支数 其他烟品 采择高课征烟税
财政部近日预告修正《烟酒税法》,近年来市场新兴烟品多为高浓缩产品,重量较轻、税负较低,财政部考虑到「其他烟品」烟税过去是用重量计算,比起一般纸烟按支计税税负更低,为考虑租税公平性,财政部研拟将「其他烟品」改为「重量或支数」择高课征烟税。
而烟捐方面,卫福部也已公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其他烟品」的烟捐同样采「重量或支数」择高课征烟捐。
依照现行烟酒税法规定,一般纸烟是每1千支征收1,590元烟税,而其他烟品、雪茄、烟丝是每公斤征收1,590元烟税。
而烟捐方面,一般纸烟是每1千支征收1千元烟税,而其他烟品、雪茄、烟丝是每公斤征收1千元烟税。
以超商所贩售的纸烟来说,每包内含20支烟,烟税为31.8元,而烟捐为20元,合计为51.8元,另外再加计业者的制造与管销成本等做订价策略。
然而,官员指出,近年出现新兴烟制品如加热式烟品烟弹等,以后若加热式烟品入法,其烟税相对来说较纸烟更少,顾虑到未来其他新型烟品,因此财政部与卫福部沟通后,研拟将其他烟品的烟捐、烟税更改为重量、支数择高课税方式。
官员表示,目前我国加热式烟品还未确定入法与否,但电子烟已出局。卫福部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规定,明确规范烟品、类烟品等两大项目,电子烟已列为类烟品,且明文规定不得制造、输入、贩卖、供应电子烟等烟品,另近似烟品或烟品容器形状物品、未通过健康风险评估等烟品同样禁止产制或销售。
卫福部指出,目前研究显示,电子烟不论含有尼古丁与否,对健康伤害并不亚于传统烟品,且国际间已发现多起电子烟造成肺伤害致死案例,至2020年2月18日止,美国累计通报2,807名电子烟肺伤害个案,其中68名死亡,而世界卫生组织在2019年也持相同理论,我国因此跟进,禁止产制、销售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