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我国目前有足够条件推行「学名药政策」吗?
图/本报资料照片
最近,医药界为了卫福部的一个「处方笺」新制吵翻天,这个新制希望未来医师开处方时要用「药品的学名」而不指定厂牌。以大家熟悉的止痛药普拿疼为例,其学名是「乙醯胺酚」,这个老药因为专利过期很久,所以国内许多药厂都有类似产品,但除了专业人员之外,一般人不可能记得这些产品的名称,我们以「学名药」通称(对岸称为「仿制药」,比较传神)。
学名药的崛起,要归功于1984年美国制定的「哈奇-韦克斯曼法案」(Hatch-Waxman Act),主因是美国政府发现药品专利过期之后,学名药上市的速度不够快,所以原厂可继续享有市场独占/寡占的利益,可以安稳经营,不思创新。这个法案,让第一个上市的学名药享有六个月的独享期,使得不少学名药在美国年销售额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因为学名药只需要证明和原厂的「服用后被人体吸收到血液中的可利用率」(我们称为「身体可用率」)是相同的,药厂进行这种称为「生体相等性试验」的研究,一般而言,只需要几百万美元、在几十个健康人身上进行即可。反观开发一个新药,往往要花几千万,甚至几亿美元,在几百甚至几千人进行临床实验,且经常在开发期间即宣告失败,显见新药与学名药的风险差异很大,不可相提并论。
台湾药界著名的「四大天王」都是在1980/90年代,拜「哈奇-韦克斯曼法案」之赐,创立学名药厂成功,赚进人生第一桶金。然而,随着学名药在专利过期后大量上市后,因为市场由原本的独占变成竞争性市场,加上世界各国因为健保的财务压力纷纷推出「学名药政策」,透过严格的品质监管措施,保证学名药和原开发厂的产品的「生体可用性」是一致的,结果药品专利一过期,在短短几年内,因为价格竞争,常常可以跌到专利期间价格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不到。这个现象就是我们今天熟知的「专利悬崖」。从此,国际药厂被迫把老药的市场让出,全力往新药研发这条艰困而漫长的道路前进。
但是学名药厂,因为没有品牌优势,完全以价格竞争为主,近年来价格愈杀愈低。而另一方面,政府的监管机关愈管愈严,品质的要求一直提高,在价格低,成本上升的双重挤压之下,就造成了缺药的问题。去年美国癌症用药「克莫抗癌注射剂」(学名Cisplatin,顺铂)大缺药,结果全球符合美国食药局(FDA)水准的厂商只有中国大陆的齐鲁制药,形势比人强,只好开放「专案进口」。
台湾的药界基本上是学名药为主的产业链,我国有充沛的制造量能,而且对于学名药的品质监管,自从政府从1980年代开始推行GMP(优良药品制造规范),淘汰几百家药厂之后,我们可以说目前二百多家药厂的前五十名,以及有资本市场(上市/上柜)的公司品质大多符合国际标准,是较无争议的,更何况许多公司都还外销美日欧,这些厂也都经过这些国家监管机关的稽查。
问题是,健保用药近万品项,我们的主管机关有多少信心说,市面上所有的学名药跟原厂的「生体可用率」是一致的?纵使食药署信誓旦旦「挂保证」,但是显然台湾的医界并不买单,大家只要看台大医院的药局有多少比例是学名药,就知道医界的看法。而这个处方签新制,才宣布在牙医试办,马上引发十几个医师团体群起反对,可见问题不是主管机关想像的那么单纯。
更何况,连美国都因为药价杀太低而缺药,台湾更不用说,美国的药品是可以涨价的,只是不希望涨幅高于通膨,而我们的健保近30年来几乎只听说年年杀价,不要说涨价,只要哪一项药品健保不杀价,任何厂商就会大松一口气。有些药杀到一颗几毛钱,连必须无菌的点滴注射液都可以杀到十几元,比矿泉水还不如,这就难怪一家药厂出事,全国大缺货,然后再用两三倍的价格从国外专案进口。
我们认为,在这个节骨眼,健保署应该好好反思其药价政策,食药署更该检讨为什么医界不买单,现阶段贸然推出「以成份别」开处方笺,实非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