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湘仪、吴祚丞、李伟琪/LegalTech浪潮来袭:在线审理的科技法庭

台湾想实现「科技法庭」还有一段路要走。(图/达志示意图

谷湘仪吴祚丞李伟琪,协合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律师

司法诉讼程序,是透过相关诉讼程序法建构最严谨的程序,一直以来,诉讼都是由当事人委任诉讼代理人亲自到庭参与庭审,相关书证亦均以纸本传递、保存。司法院近年来积极推动诉讼E化,目前主要设有「电子诉讼文书含线上起诉)服务平台」(提供行政及部分民事诉讼线上起诉、书状传送等服务)、「法院远距讯问」(视讯讯问)、电子卷证(纸本扫描成电子档)、线上卷证阅览等,逐步建构科技法庭。

2018年8月22日,司法院推出「收容事件线上审理系统」,针对续予收容及延长收容声请事件,透过线上声请、电子化送达、电子签章、线上审理、无纸化裁判,首次以全面线上电子化方式进行法庭审理,除了减少纸本文书的制作传递费用,并大幅缩短案件审理时间

科技法庭实现「在家打官司」

网际网路的快速发展与普及,为诉讼e化及科技法庭提供无限的可能性,成为世界各国从事司法改革的重要项目。中国于2017年6月26日批准设立中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受理与电子商务平台、互联网相关的民事、行政案件,透过互联网法院设立的「互联网诉讼平台」进行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在诉讼平台上办理实名认证、线上起诉、线上交换书状证物,以及进行线上庭审等程序,不用出门就可以走完诉讼程序。其中庭审以网路视讯方式进行,主审法官原告被告透过视讯方式参与庭审,以语音辨识系统自动制作笔录,当事人可以透过电脑荧幕立即确认笔录内容,期能有效降低相隔两地进行网路交易的原、被告,因上法院诉讼所产生的文书传递、来往法院所须时间及费用成本。

2018年9月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规定」,就互联网法院的审理方式、受理案件类型、诉讼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并明定当事人透过区块链、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窜改的技术手段或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真实性的电子数据,互联网法院即应当予以确认,等同肯认了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窜改性,及该技术在验证文书真正的可应用性

台湾仍需克服技术问题

台湾目前虽已有线上起诉、线上书状传递等电子化程序,并持续推进诉讼e化,然而,被局限在语音辨识技术,现阶段台湾法院开审时,庭审笔录仍依赖书记官当庭逐字听打,导致当事人及律师陈述时常需停顿等待书记官缮打笔录,不但无法畅所欲言,亦拖延审理时间;又为了制作电子卷证,法院反而耗费大量人力、时间扫描纸本卷证,使卷证从下级法院移送到上诉审的时间较过去更长,且刑事案件检方院方的电子卷证交换作业,亦仍有若干困难待克服;另外,远距讯问仍有一定条件限制,并未开放到所有庭审程序皆能采用。

今年3月司法院及所属法院网路也传出遭骇客攻击情形,所幸没有影响到法官的电脑及裁判书制作系统。台湾进入全面线上审理的科技法庭前,涉及人力、系统、诉讼制度等等,可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逐步改善与克服,其中最大的阻碍,恐怕不在科技技术,而是在人的方面是否愿意改变习惯,用更开放、宽广的视野,迎接科技带来的改变。期待在不远的将来台湾也可以迎来真正全面e化的数位科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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