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天下哪有白避的风险?
为何会发生净值剧减的困境,全球金融工具市场的熊市空袭当然是最主要的原因,但个人希望在这边提出另一个让保险公司可能面临温水煮青蛙制度上的可能因素。那就是目前保险会计中覆盖法(overlay approach)的适用。
先介绍一下所谓覆盖法的来由。过去,寿险业可以将股票及基金的投资放在「透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这个科目的好处是,投资的评价损益不用放在正式损益中,到真正处分时才认列在损益表中。但他的坏处是如果有评价利益,在未出售前也不会被正式承认。这科目提供寿险业很不错的弹性,因为损失可以递延,但有利益时可以出售来实现获利。
但随着国际上重视攸关性公允会计的趋势,这项会计规定后来改成,大部分的股票及基金都必须改列到「透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这样的话,股票及基金,依市价评价之评价损益必须立刻列在「透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及负债损益」中,成为正式损益。可是这样做会让寿险业的损益剧烈波动。而且保险业本来的风险时间范围(Time Horizon)本来就是应该以长期为主,所以短期损益的变动的确重要性比较低。
于是国际会计原则就创造与提供了「采用覆盖法重分类之损益」这个寿险业独有的科目选项来减缓这样的影响。也就是寿险公司大部分的股票与基金投资,虽然帐列「透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但本质上仍然适用旧制的「透过其他综合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资产」,其资产的评价损益并不列为正式损益。
寿险业传统上所采用的 IAIS39,上市柜公司金融资产会因「交易目的」分类,价格变动进损益表;「备供出售」价格变化影响净值;「持有到期」及「无活络」则是用成本列帐,只需附注揭露公允价值。但是,覆盖法并不特别强调对这方面区分的要求。虽然我国财务报导准则委员会也提出保险业者有责任对外说明清楚,其覆盖法是如何及为何选择。但观察各公司的财报揭露这方面并不充分。
当然,会计科目的分类,如果各公司采用不一致下,会产生可比较性或一致性欠缺的问题,但这些还只是名目上或是靠专业调整能够解决的问题。
但是如果从行为面的考虑,更让人担心的是这样是否可能会改变寿险公司风险胃纳,从而影响其风险因应的行为。平心而论,台湾寿险业因为低利率环境等因素,经营上不靠资本利得要能切实做好资产负债管理几乎不太可能。但是如果为了资本利得而投资的股票价格一旦下跌,如果是需要认列损益,停损通常将会是优先考量,然而如果不用马上认列,我们知道,行为财务学上发现大部分人有所谓均值回归(Mean Reversion)的倾向,是否仍会把停损做优先的选项难免可能被弱化了。但是,毕竟股票不像债券般能固定配息,即使殖利率高的股票是否能确保公司仍能持续成长也更需要审慎评估。
我曾写过一本书名是「天下哪有白避的风险」,里面有提到流量与存量之间的风险替代,规避了流量风险却可能造成存量的风险,那只是损益与净值之间的替代关系,但从寿险业会计「覆盖法」的施行来看,会计原则不只是中性表达或面纱而已,也很可能对公司实质的风险因应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