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能源有代价 风险共承担

节能与环保是热门话题,可惜往往流于泛泛而谈,口惠不实。水电收费不考虑环保就是一例,而收费未能做到鼓励节能又是一例。除本身价值外,现存能源附带着对环境及安全具有威胁负面代价。为了社会福祉,有必要全方位规画及探索经济、高效、安全兼具洁净、环保效益的能源。

无论是实质性风险,或仅仅基于心理困惑,在享用电力时,人人希望远离电厂,因为污染与心理感受都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弱。由于电厂与周边设备,如水坝风车等,含有污染与潜在的危险,因此用智能网调整电力收费,除发电成本用电量及时段外,可考虑电力的危机成本。

消费电能供电网络,多方搭配传输,并非来自单一能源。用户付费,理应反映不同电力来源所含的风险。譬如,用户消费的电能,若有七○%来自火力、二○%来自核能、十%来自水力,则在计算电费时,考量三种能源所占的比例。污染严重的火力发电,征收较高电费。以环保能源产的再生能源,则依发电成本折扣收取电费。

节约用电之外,从各种能源所生产的电力收入中提成,资助新能源和环保研发。创新是永续发展的必要途径;传统文化对此未予重视,可从政策面上循此方向努力。提取科研经费时,考量不同能源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从火力发电所得中征收的科研经费比例应相对提高。

理想的情况是:由用户自报其乐于接受的电力来源比例,再由电力公司依其申报的比例、用电量及以上所提的准则,收取电费。如此,可显现国民对环保究竟重视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仅仅空口白话(pay lip service)。依据全民对电力来源的取向做为参考,拟定并执行能源政策,进而逐步调整并发展电力能源。瑞典已考虑实施以上部分措施。不过如此安排,有赖全民对环保的共识,以及政府执行环保的决心。

关于七彩能源(水,核,风,太阳生物,煤、油和天然气等火力及其它)的利弊和风险讨论,也许台湾尚未准备妥当;基于当前的人文国情,在能源严重缺乏的台湾,收取电费时,至少可以秉持实证态度,对节能用户优先给予折扣奖励

用电付出的代价,除了经济及发、输、变电的成本之外,尚有环境、安全的永续福祉及社会、政治、心理的考量,甚至于节能反应出的成效,才是真正的电力代价。使用能源附带的风险有待共同承担。

后言福岛核事故后,能源可靠度浮上台面。应日本东北大学邀请访仙台,并为九月在法国特鲁瓦召开的「二○一一欧洲安全可靠性年会」开幕式就安全设计做主题演讲。对宝岛的环保、能源、工安议题间有所感,旅途中拟文七篇,投书《中时》,此为最后一篇。请一体看待,希望有助拟定科技政策,确保安全可靠。台湾在创新与管理上虽有进步,但实践乏力,有加强的空间。

作者香港城市大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