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幼伟/「断讯」是有线电视上下游争执的「最佳利益」?
▲这次Eleven Sports断讯事件,相对的,主管机关对频道业者的频道移动就没有明确的相关规范法条,所以Eleven Sports下架最终只能罚系统商了事。(图/记者洪侦源摄)
有线电视的系统商为能正常经营,每年必辛苦的与频道商的进行频道交易的谈判,谈判内容包括购买频道的数量与折扣,与最终频道交易的总价格。
根据市场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新进系统商北都、全国两家公司,与六大频道代理商基本上都有授权费上的争议。尤其是「泛富邦频道代理商」的大享代理商、浩呜代理商、优视代理商这三家,似乎已对新系统商发出「下架同意书」最后手段的通知,表示频道交易若没有获得一致之协议,就会对系统商进行频道下架之动作,以防止像过去习惯暂时先让系统商先播,而最后又迟迟收不到授权费,形成为人作嫁的窘境。
不久前,体育频道Eleven Sports 1也因授权条件谈不拢,主动停止授权给有线电视业者大丰等旗下3个系统台。频道代理业者Eleven的停止授权事件,显然在频道授权市场上开了第一枪。代表未来频道代理商主动断讯的事件可能层出不穷,主管机关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对频道商与系统商间的频道授权争执应如何因应呢?
▲体育频道Eleven Sports 1因授权条件谈不拢,主动停止授权给有线电视业者等系统台。(图/取自ELEVEN SPORTS粉丝专页)
根据现有的广电三法中,仅有「有线广播电视法」第29条有明确之规定,要求系统业者对于频道异动必须对主管机关提出营运计划变更申请,经主管机关许可后才能更动频道(上下架)。这次Eleven Sports断讯事件,相对的,主管机关对频道业者的频道移动就没有明确的相关规范法条,所以Eleven Sports下架最终只能罚系统商了事。
缘于上述法规规范的缺漏,这也是面对频道代理商大享等三家频道代理商要对板桥地区的新进业者全国系统商断讯,主管机关却又只能搬出「NCC不能干涉频道要卖给谁。」做为回应。
之所以会有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过去有线电视产业系统商在市场上的力量较大,而且系统商直接面对消费者,因此法规上放入较多制衡系统商的元素,但随着近来频道代理商主动断讯事件,也显示NCC应该尽快进行修法,以周全广电三法的规范,让新法能够同时兼顾频道商、系统商的管理。
▲笔者建议NCC应该尽快修法,以周全广电三法的规范,让新法能够兼顾频道商、系统商的管理。(图/ETtoday资料照片)
如果当前法规的缺漏,使得频道断讯的原因来自频道代理商,很可能形成系统商端的抗议事件,依据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系统商将会为此理赔而酿成社会更多的争纷,让系统商不胜其烦的必须投入大量人力处理此问题。当然,它也就遂行了频道代理商商场上压迫对手的目的。
如同俗语所云:「尺有所长,吋有所短」市场交易的一方并非一定必胜。因为按目前交易发展的情形来看,市场八家频道代理商中的三家代理商共同一致的行为,系源自于曾有意识联络;又或此三家频道代理商所代理的频道占基本频道相当的比例,使其在频道代理市场有显著的市场地位,其对外不具竞争之行为,此三家频道代理业者有可能面临公平法联合行为或独占力滥用违反之风险。
目前法制上有线广播电视法第五十一条,仍提供有线电视上下游交易协商的平台,可以在主管机关的见证下,上下游厂商相互讨论交易的条件,最终一定会有一满意的结果,只要交易的双方有谈判的「耐心」。以消费者权益为胁迫的手段,逼迫交易的一方接受交易条件的做法,并不可取,尤其是以「消费者权益」为人质的做法,可能较难受到社会的支持。
之所以会有上述问题的原因是,过去有线电视产业系统商在市场上的力量较大,而且系统商直接面对消费者,因此法规放入较多制衡系统商的元素,使买卖双方获得基本平衡。但自2014年NCC开放新厂商进入市场,并未周全的考量配套的政策,以至于市场力再度失衡,让既有系统业者有机会借代理人制度,运用频道拒绝或延迟授权来阻止新系统业者进入市场,以致近来频道主动断讯事件频传,也显示NCC应该尽快修法,以周全广电三法的规范,让新法能够兼顾频道商、系统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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