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8周禁堕胎?提案人26字主张「增加生育率」:不能虐猫狗却能杀婴儿

彭迦智。(图/翻摄自中选会直播影片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日前有公民团体提出,将现行优生保健法第15条「人工流产应于怀孕24周内施行」缩短为「8周内」的公投案,引起社会大众热烈讨论,正反声浪不断。中选会23日上午举办听证会,公投提案人彭迦智提出,「鼓励收养,制止堕胎,支持出养,尊重生命,减少堕胎率,增加生育率。」

彭迦智23日中午在听证会现场提到,这次提的公投法可以简称「心跳法案」,「因为『心跳』是医学层面上对于『生命』的认定。如果有心跳,就是一个生命。」胚胎在第4周时,神经已经开始成形,第8到第10周就有心跳,且第8周大脑就有大脑皮质发育,具有人体外型基本的特质手脚完全成形,有外观可以区分性别

▲胚胎。此图为示意图,并非母亲怀孕8周后的胎儿图。(示意图/CFP)

彭迦智说,这次提的心跳法案是否违反人权?美国已经有4个州通过心跳法案,「开始重视胎儿生命权的重要!台湾应当可以来审视一下!」而且「台湾人民对于虐猫虐狗都已经无法容忍了,我们为何可以容忍杀死婴儿呢?难道我们不如猫狗吗?」

彭迦智表示,堕胎使女性死亡率大大增加芬兰一个国家财政与健康发展中心曾做过研究报告,堕胎妇女于一年内死亡的比例,是怀孕生子妇女的3倍,堕胎妇女自杀比例也是怀孕妇女的6倍,堕胎妇女于1年内遭遇致死性意外比例,是怀孕生产妇女的3倍,堕胎妇女于一年内遭他杀过世的比例也是怀孕生子妇女13倍。

彭迦智认为,台湾是民主的国家,如果政府选择藐视公投法,用粗暴的方式对待人民公投提案,代表政府与恶的距离越来越近,希望现在执政党政府要有良心爱心

彭迦智强调,堕胎于怀孕24周内实施缩短至8周内这提案,先不论对生育率帮助有多大,至少可以因此唤醒人们对胎儿生命的重视,再透过积极教育可以减少堕胎率,只要订定对的法律,人民一定会遵守,所以主张「鼓励收养,制止堕胎,支持出养,尊重生命,减少堕胎率,增加生育率。」

林志洁。(图/翻摄自中选会直播影片)

针对彭迦智的说法,交大科技法律学院教授林志洁表示,提案方的理由陈述总共出现4遍「杀死婴儿」,但婴儿跟胎儿有重大差距民法规定「人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必须是已经排出母体的婴儿,且能够独立存活,如果把婴儿与胎儿画上等号,那么除了这个提案以外,不妨也来提个「你的精子不是你的精子」,这样父亲抽烟喝酒或全家人饮食不平衡,甚至是爸爸妈妈两人去有可能导致流产的地方玩,是否会成为过失杀人?「我们不可能因为一个胚胎的情况,就去剥夺身而为人的母体本身权利!」

同样身为反对方的台湾妇产科医学会秘书长黄闵照则说,就医学层面来讲,至少有5%到35%是不规则月经,所以当发现怀孕的时候,已经超过8周堕胎限制,尤其是弱势团体如性侵乱伦或未成年人以及未婚妇女来讲,这些人要考虑医疗救助需要有比较长的时间,所以当要医疗救助的时候都超过8周了。

▲黄闵照。(图/翻摄自中选会直播影片)

黄闵照表示,其实要到20周左右才能在胎儿结构上做筛检,且确定诊断也要一段时间,所以下修到8周扼杀了很多妇女在怀孕上面的选择权。另外所谓「堕胎危险」,其实是「非法堕胎危险」,在台湾现今医疗里面,有听到因为堕胎而死亡的吗?没有!其实在合法安全堕胎下是很安全的,倒是孕产妇死亡一年大约在22到25位,怀孕本身就对妈妈有一定的风险,如果直接缩短为8周,反而会影响到妇女健康权益,这反而压抑了妇女选择权,有点到侵权的角度

中选会23日上午9时30分就彭迦智所提的「你是否同意『优生保健法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项本文:人工流产应于妊娠二十四周内施行。』修正为『人生流产应于妊娠八周内施行。』」举办听证会。依行政程序法第64条第4项规定,本次听证记录指定于10月31日下午2时至5时在中选委员会供陈述或发问人阅览,并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