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批台湾脸书缴税太少 税损高达5.2亿元、财部将提方案
▲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指出,脸书在台湾每年营业额约新台币100亿元,但缴的税却不成比例。(图/记者林昱均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时代力量党立委黄国昌于今(14)日立院财政委员会上表示,Facebook每年在台湾的营业收入为新台币100亿元,若依照脸书财报,他适用的营业利润率应为45%,理论上台湾应该可收得7.8亿元,但现在Facebook根据30年前所订定的所得税法第25条之1申请核准,可享15%计算营业利润率,因此实际缴的税只有2.6亿元。换言之,财政部因为不了解跨境电商,每年损失5.2亿元的税收。
Facebook在全球技术性避税已非新闻,黄国昌指出,Facebook在2014年就曾在英国大幅避税而被抵制,当年给所有员工的分红就高达3500万英镑,但是在英国却只缴了4312英镑的税,关键就在各国的企业在Facebook下广告后,钱是直接汇进Facebook爱尔兰总公司的帐户,并以爱尔兰当地的低税率课征,而非算在各国的当地税率。
由于Facebook的技术性避税,甚至可说是在逃税的法律边缘游走。黄国昌表示,当时Facebook受到英国人的反对声浪后,随即宣布在27国都会适用当地税率,但其中却不包括台湾。不过,Facebook在英国缴的税收在改制后,立刻膨胀到500万英镑,相比之下相差499.5万英镑,等于税收因此增加了1,159倍。
黄国昌指出,现在Facebook在台湾所使用的策略仍然是把所有贩售广告的营收都申报在低税率的爱尔兰总公司,并借此冲销掉所得税率,黄国昌也询问财政部长许虞哲该怎么解决超大型的跨境电商课税问题,「我研究这件事大约半年了,脸书的课税与营收比例严重失衡,不仅是租税公平的考量,还有国内外电商的竞争公平性问题。」
另外,黄国昌进一步表示,财政部的人员已向他证实,现在Facebook在台湾已申请所得税法第25条之1,在营业利润率部分可用15%计算,但根据Facebook于2016年所公布的全球财报,营业利润率明明就高达45%,理论上台湾应该可收得7.8亿元税收,现在却因15%计算,只有2.6亿元税收,两者相差5.2亿元。「所得税法第25条之1是30年前的法条,当时并没有设想到会有脸书这种超大型跨境电商,财政部应该要思考修法必要性。」
对此许虞哲承诺会做个案检讨,他也表示,脸书在台广告收入分成2部分,第一是B2B(企业对企业)、第二则是B2C(企业对个人)。
许虞哲表示,目前Facebook在B2B部分已在台缴纳营业税、营所税,不过确实是以利润率15%来课征,立法当时是为稽征简便,才会统一订定跨外电商利润率为15%。至于B2C部分,许虞哲指出,台湾今年5月才建立这部分的营业税课征法条,脸书也在6月完成税籍登记、缴纳营业税。许虞哲也承诺会在年底前提出具体方案,要求脸书等跨境电商于明年首次缴纳营所税。▼脸书在不少国家的广告费都以爱尔兰税率计算,为其省下大量的税负。(图/翻摄自Facebook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