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正忠:低碳电力,未来台湾引资招商关键
文.蔡武穆
今年四月,美国总统拜登及中国领导人习近平针对气候变迁议题展开双边线上会谈,中方重申在二○六○年实现碳中和目标,美方在重返巴黎协定后,喊出二○五○年达到碳中和,G20成员国纷纷跟进提出承诺,世界喊得火热,台湾中小企业相对无感,碳权、碳中和这攸关民生经济的重大议题,被严峻的疫情淹没,实令人忧心。
相较于「碳中和」,台湾企业比较熟悉「碳足迹」。碳足迹指的是一个产品(或一件事情)的生命周期,从原料取得、制造、配送、销售、采买、最后丢弃,每个环节所产生的碳排量的总和。
「从摇篮到坟墓」,理论上,完整的碳足迹必须纳入每一个节点所产生的碳排,但执行上有难度,退而求其次,取其生命周期的某一阶段来计算,因此,当我们谈论到碳足迹时,必须确认是生命周期的哪一段、从哪一点到哪一点的碳排量总和,才是比较完整的碳足迹计算。
生命周期中,哪个阶段碳排最多,就是碳排「热点」,钱要花在刀口上,通常厂商会先从热点来减排,譬如一支手机在制造组装中产生七成的碳排,就先从制程来减碳,实现最大的效益。
一家公司有做碳足迹、有做热点减排,是否就产生碳权?答案是「不一定!」KPMG气候变迁与企业永续服务亚太区负责人黄正忠说明,碳权可以交易,如同股票、基金、钞票,是一个有价的商品,有严格的规范和审查机制。
碳权取得在《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有非常严谨的定义,包括两个重要的观念,第一是「额外性」,第二是必须符合联合国或国际民间碳市场的方法学,两者缺一不可。
所谓「额外性」,即是在没有法令规定、没有政府奖励、没有惩罚机制的情况下,一家企业自发性做了某些措施确实有减排的效果,比方说,台湾某家畜牧场自愿性收集沼气中的甲烷来发电,减少燃煤的使用,经过国际民间碳市场审核,是自愿性的、非政府补助规定,符合「额外性」,而授予碳权。
反面来说,有些人以为发展太阳能可以取得碳权,事实上,太阳能已是我国政府明定发展的项目之一,不符合「额外性」,自然取不到碳权。
另外,联合国对碳权有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方法学,各国政府、国际民间碳市场、世界自然基金会(WWF)也有开出与联合国标准相对应的方法学,一家企业在做减碳专案之前,必须备齐相关文件,经过相关单位的审核,确认其具备「额外性」,并且符合其认可的方法学,送审之后执行确认有减碳的实质效果,才会核发碳权。
取得碳权 须依循联合国制订的方法学
从交易机制来看,碳权产生有三种方式:
其一,「碳总量管制」所驱动的碳交易需求。譬如说,政府明订一百个碳排大户,明年起必须减排10%,其余的90%即是政府核发的碳排配额,被管制的厂商可以互相交易碳排配额,假设某家厂商碳排超过90%,超过的部分可以向其他有剩下配额的厂商购买碳权来抵减碳排,达到「碳总量管制」。
黄正忠强调,购买碳配额来抵减要遵循法规,不得超过10%或15%(每个国家规定不同),政府必须要求企业真正落实减排,否则大家都去买别人的碳权,就违背低碳发展的初衷了。
其二,即是上述提到的「额外性」。企业因为做了某种特殊的事情,经过联合国审核确实可以减少碳排而取得的碳权。最显著的例子是特斯拉(TESLA)发展储能装置,过去风力发电在白天尖峰时段必须以燃煤、石化发电来补足,晚上离峰时段风力发电无法有效运用,特斯拉自发性发展储能装置,利用晚上离峰时段储电,白天释放电力取代原本的燃煤发电,有效减少碳排,联合国认定有「额外性」,核发碳权。
其三,「碳中和」。「碳中和」的定义是企业经过各种减碳的努力,「减到不能再减了」,最后必须靠大自然界的力量,包括种树造林、海洋吸附、土壤吸附等方式移除碳排所取得的碳权。「碳中和」仍必须依循联合国所制订的方法学,以种树减碳来说,「在哪里种、种什么树、用什么方法种、吸附多少碳排」,都有一定的标准,核可后才能取得碳权。
碳权有一定的计算准则
很多人以为「碳中和」就是「一正一负、一排一减」,排了多少碳,就种相对应的树,或买相对应的碳权来抵减,其实这是错误的观念,黄正忠说明,要从碳中和取得碳权,必须要提出证明,说明自己已经做了很多减碳的努力,而且百分之百使用绿电,「减到不能再减」,最后不得已要透过自然界的力量来移除碳排,才是国际认可的「碳中和」。
综上所述,如果某家企业想申请碳权,第一要务是查明自家的减碳专案在联合国或民间碳市场标准是否有相对应的方法学可依循。如果没有,自认为减碳专案有其额外性,也可以将专案的来龙去脉、实施做法、减碳效能作完整的书面报告,把减碳的方法学送至相关单位审查,核可后再执行,切忌自己蒙着头做,造成不必要损失。
计算碳权有一定的准则,黄正忠建议,可以上网查询《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GHG Protocol),是国际组织所规画出来的「碳帐」或「碳会计」,如同企业的财务报表,「从产品、专案、集团,到整个供应链」都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可供查询参考。
台湾没有加入联合国,官方所制定的碳权不见得会受国际认可,黄正忠建议,未来环保署若要管制碳排,最重要的核心是以《联合国气候变迁纲要公约》的方法学为最终依归,一来因为空气无国界,全球最后必然走向大一统规定,二来企业的碳权可以按照标准在国际市场交易,早先跟国际接轨。
有些人疑惑碳权、碳交易是否就真能如期达到碳总量管制?黄正忠认为,碳交易的精神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企业能用更少成本减更多的碳排自然是好事,碳交易的量额必须符合法尊(10%或20%),不能只买碳权而不减碳,联合国气候公约的减碳机制早有纳入考量。
减碳必须做很多的低碳投资,会反映在成本及产品的价格,转嫁消费者是必然现象,黄正忠认为,转嫁是一种分摊的概念,「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价值链里使用者付费,所创造价值大家共享,所创造的共业当然也要一起承担。
气候变迁导致生产成本上升、获利下降,企业必须超前部署,「迈向低碳绝对不是今天听懂、明天做到,这么简单的事」,一定是从无成本的低碳管理(如随手关灯)到中大型的低碳投资,没有捷径,每一家厂商都无法幸免。
单看苹果、微软在气候行动上有自然界移除的森林管理,台湾企业还落后一大截,苹果宣布二○三○年达成碳中和,试问国内供应链中有几家厂商开始碳权研究、实施碳中和?十年转眼即过,届时品牌商「一方面压低你的价格,一方面要求你减碳、购买碳权」,惨剥两层皮。
今年四月欧盟通过「碳边境调整机制」,预计在二○二三年开始针对单位碳排密度高的产业课征「碳边境关税」,首波面临冲击的是重工业,包含钢铁、水泥、化工、造纸、矿业等,第二波是半导体、面板等大耗能的产业,日本、美国随后发表声明,考虑实施碳关税措施,美、日两国加起来占台湾出口量的23%,届时将产生严重的绿色贸易壁垒。
黄正忠说,低碳电力已是一条不归路,政府必须提出更多的低碳基础建设,包括低碳能源、低碳宅,未来低碳电力将会是留住台商、吸引外资最重要的关键。
所幸台湾已经走在能源转型的道路上,虽然现在燃煤比重偏高,但在兼顾经济发展及生活品质的要求上,石化燃料姑且视为「必要之恶」,能源转型有一个阵痛期,不可能一夕到位,在低碳发展期间,政府、民间必须超前部署两件事,一是对石化燃料补贴,在十年内提高电价至现在的两倍,以价制量,引发低碳管理、低碳创新,二是民间企业必须学习低碳行销,提升绿色产品的国际能见度。
最后,黄正忠提醒,碳足迹、碳中和已经喊了十五年,过去很多厂商无动于衷,回头过来,该走的还是要走、该做的还是要做,低碳管理绝对不是免费的午餐,讯号已经很明确,不做就等着被市场淘汰。
【更多精采内容,请见《理财周刊》1089期,便利商店及各大书店均有贩售www.moneyweekly.com.tw】【投资致富靠自己!理财课程资讯www.moneyedu.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