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的眼泪」透露这5大险种重要性! 专家吁保户:快趁机检视
▲寿险专家指出,台剧「火神的眼泪」让保户开始省思自身保障,是否足以为自己或家人撑起保护伞。(示意图/公共电视、myVideo提供)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大多数人们害怕死亡,甚至觉得不可能如此刚好的降临在自己身上,不过,日前一出忠实刻划消防职人日常夯剧「火神的眼泪」,带领观众从他们的视角,窥见每天在社会各个角落发生的场景,不少观众被大结局给逼哭,甚至开始省思,当意外和疾病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如何不成为家人的负担?甚至开始注意自家的住宅火险的「配备」是否足够?
对此,寿险业者提醒不同年龄层,针对不同的人生阶段补强医疗险、重大伤病及重大疾病险、长照险等,家庭支柱者务必定期检视个人及家庭保险保障内容,透过妥善的保险规划,并以「双十原则」来评估投保保额,为自己、家人撑起保护伞;台湾「保险法」专家也呼吁,台湾每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合计就超过13亿元,近日大家积极配合居家防疫,用电、用火机会大增,此时又正逢夏季高温、缺水缺电的敏感时刻,民众最好趁现在宅在家,赶快检视住宅火险是否完善,做好风险转嫁的规划。
「保险能协助转嫁人生的风险。」南山人寿指出,第一,20至30岁的年轻族群;南山人寿建议,应优先准备基本的意外险、医疗险,当准备步入人生下一阶段,有结婚或生子的计划,家庭组成改变时,也可以预先规划寿险来因应,倘意外不幸发生时,不致于造成家庭负担。
第二,30至50岁的三明治族群;不仅身兼照顾父母与孩子的责任,经常也在职场上担负重任,为了避免过度劳累、工作压力大,或是遭遇突发的意外或疾病,导致需要时间疗养而中断工作,造成家庭经济的空窗,南山人寿建议在既有的保障基础下,该族群可以强化重大伤病与重大疾病险、意外险,透过一次性保险金的给付来填补家庭支出的花费。
第三,50岁以上的准退休族;现今台湾社会退休年龄逐渐延后,50岁就要为退休做准备似乎有些太早,但是南山人寿提醒,假设不幸遇到意外、疾病、老化等,导致完全失能或需要长期照顾的状态,则可能被迫提早离开职场。为了不拖累子女与家人,建议在50岁之后可补强长照保险保障及完全失能保险保障,有分期给付的保险金,才能支撑日常生活的开销。
至于「双十原则」意即「保额是年薪的10倍」、「家庭收入的1/10用于规画保险」;若年收入为新台币100万元,无论是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其总体保障额度规划建议为年薪的10倍,因此保额需达新台币1,000万元,也就是说万一失去经济支柱,有了适当的保险准备,还可以保障未来十年家庭的经济来源,将家庭的冲击降到最低。
目前全台3级警戒延长,台湾「保险法」权威刘北元指出,家长与小朋友在家活动时间变长,居家相关的潜在风险也随之增加,尤其用火不当或是小孩玩火闯祸而损失家中财物,或因此延烧左邻右舍时,都可能导致难以挽回的悲剧与财务危机,投保住宅火险更显必要。
据消防署2019年的统计资料,全台火灾造成的财物损失最高大约有6亿3,000万,房屋损失更达7亿以上,两者合计就高达13.3亿元,若屋主有投保涵盖火灾、动产与第三人责任的居家综合型保险,就能让家庭保障一步到位;不过,现在选择在外租屋的民众越来越多,许多承租人因为房东有投保住宅火灾类的保险,而以为在自已闯祸时可以免除赔偿责任,「这是错误的观念」。
承租人若闯祸恐无法免除赔偿责任
以房客的电器插头没拔而酿成火灾的过失为例,假设房东有保住宅火灾保险,但在承租期间,因为房客 (承租人) 过失所造成的火灾,此张火险保单的理赔不一定会启动,即便启动了,也对承租人没什么好处,并解释,假如因房客的行为而发生火灾,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因火灾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给房东,但之后,保险公司会透过「代位求偿」转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金额,也就是说,最终这笔损失还是得由闯祸的房客全部「买单」,建议承租人在平时就应该自行投保居家综合保险并「附加承租人责任附加条款」,才能够在意外发生时,针对屋主、延烧时受害的邻居,以及自己的财产,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达到一举三得的保障,减少自己的损失。
刘北元表示,除了上述包含第3人责任保险的居家综合保险能发挥作用外,父母也可以透过「个人责任保险」来移转小孩闯祸后的赔偿风险。 因为该项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当广,举凡损坏他人财物、玩火延烧隔邻,甚至将来在学校玩耍、打球不慎伤到同学、逛街打破店家商品等状况,只要是未成年孩童不小心导致他人财物受损或身体伤亡,都可以在对方要求赔偿损失时,借由个人责任保险获得保障,为父母分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