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坪/柯P哭了!从斯文里终于开拆看漫漫都更路

▲无论公办民办都更,都可促进都市土地计划的再开发利用,也让民众享有安全的居住环境。(图/记者李毓康摄)

位于大同区兰州斯文里都更案,因为户数多令整合更加困难,又位于松山机场航高限制区,能够争取的容积奖励也相对有限,所以多年来都没有建商愿意积极协助办理都更。台北市在历经几任市长的努力后,总算在今年5月开拆斯文里第三期,柯文哲市长在现场甚至激动哽咽到无法说话。

然而,在这260户之中,仍然有4户拒绝搬迁。姑且不论拒绝搬迁户理由是否于法有据,若连这样的公办都更案件,尚且无法获得全体住户百分之百的肯定,那么至少凸显了在都更实务上及公权力在保障人民的居住安全上的三个问题。

首先,本案是由台北市政府担任实施者的「公办都更」,理论上应该可以让住户放心,不会有黑箱作业或赚取暴利情形,但是拒绝搬迁的4户却仍然对于估价及选配结果不满意。就法律层面而言,大法官释字709号解释明确指出,都更本质上属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的「公共事务」,既然是公共事务,即属可受公评范畴,不愿搬迁户对于估价及选配结果不满意的理由为何,在法律上是不是经得起检验,台北市政府不妨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借由公开透明的资讯分享,向外界详细说明。同时,也借此让社会大众理性思考都更实务上所遭遇的真正困难,并可检验公办都更的公信力,对于未来公办都更案件的推动亦有所助益

其次,台北市政府根据都市更新条例(下称「都更条例」)第36条规定,依法强制拆除拒绝搬迁户,让本案得以顺利推动后续程序。但是,都更未必都是公办都更,亦有可能是住户自行组织更新团体,或是委由建商担任实施者,行政机关在民办都更案件是否仍然愿意实施强制拆除的公权力,才是真正之关键所在。如果政府只有在公办都更案件愿意强制拆除,那么在公部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光是台北市就有数十万户具有都更需求的住宅,其都更之路显然还是遥遥无期。

最后,斯文里历经数十年的整合,甚至连行政机关都积极介入帮助,最后却仍然有4户拒绝搬迁。如果对照「都市危险及老旧建筑物加速重建条例」(下称「重建条例」),其于第5条要求必须取得重建计划范围内「全体土地及合法建筑物所有权人之同意」,此种「全体同意」的超高门槛,对于老旧建筑物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其同意门槛的制度设计是否妥当,实在值得政府部门深入检讨。

都市更新可促进都市土地有计划的再开发利用,不仅可让都市机能复苏,亦可改善民众的居住环境及居住安全。无论公办或民办都更,目的都是为了让民众可以享有「安全、和平与尊严的适足居住环境」,但如果都更条例的修法仍然在立法院迟迟无法通过,或是强制拆除的公权力只是选择性地在个案中实施,那么斯文里公办都更案充其量只是昙花一现,无助于国人整体居住正义和居住安全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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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坪,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律师研习讲师,台湾行政法学会副秘书长、台北市政府国赔委员、诉愿委员、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