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预售屋要注意这9点 内政部:谨慎评估别冲动

内政部提醒,买屋要谨慎评估冲动。(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许多民众会在春节期间看屋,内政部特别提醒,预售屋没有实体测度购屋务必冷静考虑,不要受建案现场销售氛围影响;此外,预售屋买卖契约攸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在签约前应详阅契约内容,并特别注意「是否已领有建造执照」等大9事项,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内政部表示,为加强保障购买预售屋消费者权益,已修正「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部分规定,并自今(110)年元旦起实施,民众在签约前应详阅契约内容,并注意下列事项:

1. 确认建案已请领建造执照。

2. 「无须」先行支付定金才可审阅契约书

3. 停车位应载明长、宽、高及含车道及其他必要空间合计面积

4. 土地建物登记总面积如发生误差,不足部分,建商均应全部找补。

5. 自来水、电力管线、瓦斯内管线之相关费用应由建商负担。

6. 交屋保留款是包括房屋及土地总价的5%。

7. 建商如延迟交屋,应按万分之五日息,负担迟延利息

8. 建商在交屋前应完成瑕疵修缮义务。

9. 房子保固期限,是从交屋日起算,结构部分保固15年;固定建材设备部分保固1年。

内政部表示,新版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也明定区分所有建物土地及共有部分应有权利范围的计算方式,应以专有部分面积(主建物面积加附属建物阳台面积)比例计算,以落实民法规定;并特别纳入不动产开发业者使用的预售屋建材禁用炉碴(石)并应符合检测规范,以免影响民众居住品质及安全。

内政部指出,建商与消费者签订的预售屋买卖契约,应符合新制契约规定,建商违反者,可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最高处30万元罚锾。

选购预售屋 慎评估莫冲动

内政部提醒,预售屋交易期间长,而且没有实体可测度,购屋务必冷静考虑,不要受建案现场之销售氛围影响。此外,交易过程中,除留意不动产业者提供的契约是否符合内政部公告的「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外,也可要求其提出建造执照,及其图说影本等相关文件

民众若发现不动产业者有违规销售或广告不实等情形,可向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检举,透过政府与民间协力合作,共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如有需要内政部版预售屋买卖契约书范本,可至「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网址:https://pip.moi.gov.tw/」查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