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休一按行业别松绑大开后门? 林美珠否认:依四样态

劳基法三读,七休一四个例外。(资料来源:劳动部,记者整理

记者周康玉台北报导

劳基法修法日前三读通过,最具争议34条「轮班间隔」与35条「七休一松绑」,有哪些行业可开放例外及松绑,劳动部长林美珠10日指出,将于3月1日上路时一并公告,但她强调允许松绑的是「例外」,例外不会变原则,不可能因行业别开放,而会以特殊工作对象及特殊状况工作样态作为依据,屏除社会大众未来将会在此两项条文后门大开」的疑虑。

林美珠表示,为使劳基法施行无缝接轨,将于3月1日施行日一并公告「轮班间隔」与「七休一松绑」适用对象,「但既然是例外,就不可能采行业别开放」。

林美珠表示,目前至少卫福部护理师轮班不能超过八小时;至于交通运输业也有提出希望能开放松绑,但劳部仍需盘点

劳动部劳动条件司长谢倩蒨解释,劳基法第34条的「轮班间隔11小时」是原则,「轮班间隔8小时」是例外,例外的允许不会采行业别开放。目前只有卫福部提出类似发生重大疫情等特殊状况可适用少于11小时,一般护理人员平常状况都不适用。

谢倩蒨表示,无论是7休1或轮班间隔例外对象,是依据特殊工作对象及特殊状况需求者开放,举例而言,若是运输业因应年节旺季,特殊职务排除7天休1天,仅限特殊职务及一定期限,不可能采行业别全部适用。

劳动部表示,与各部会初步盘整后,有「四种样态」可开放,即符合「时间特殊」、「地点特殊」、「性质特殊」及「状况特殊」等四类特定条件之一者,也可适用。目前来看,上述状况已涵盖九成松绑样态,未来即使再有特殊状况,也是延续上述精神

▼劳动部长林美珠。(资料照/记者周康玉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