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呛传裸照平均只判3.63个月 司法院拟量刑表:恶性就送去关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随着网路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图文影音分享在网路上方式也更加多元、便利。不过,考量到现今社会不少情侣分手,另一半会威胁公开不雅影片照片,逼迫复合,但实际从近3年的案例看来,散布猥亵品罪量刑平均约3.63个月,显然与被害者受到的伤害不成比例,因此,司法院拟推动量刑表,更有人建议此类恶性犯罪者应该从重量刑,也就是判决入狱,才能体现司法正义

▲今司法院开会拟定「量刑审酌事项参考表」。(图/记者屠惠刚摄)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关于触犯刑法散布猥亵品罪的量刑,从近3年的案例看来,平均量刑为3.63个月、得易科罚金10万8900元,但在这类案件中,被害者甚至还有少女儿童,针对未成年的部分平均刑度也只有4个月,判决结果显然与被害者受到的伤害不成比例,司法院经过讨论之后,也认同这样的刑度太轻,于是开会制定「量刑审酌事项参考表」;其中一名与会者透露,整体来说,对于此类恶性重大的犯罪者或是结合犯,「严重就应该送去关」,但还是会视个案情况而定,量刑轻重仍由法官斟酌。

事实上,今年4月韩国爆发「N号房事件」,不仅震惊全球儿少曝露隐私遭网友诱骗事件也在台湾频传。儿福联盟进行2020年「儿少网路隐私与网友互动调查报告」,并在7月8日发布结果,发现有3成6儿少曾给网友个资,而每5名就有一位曾遇网友提出「特殊要求」,其中2成5是要求传裸照。

▲部分情侣分手后会拿不雅照或影片,逼迫另一半复合。(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与本案无关)

例如台南市警三分局今年7月查缉一件毒品案时,在年约30岁、体重破百公斤的赖姓男子手机中,发现数十名男女儿童自慰的照片和影片,循线前往住家搜查,没想到电脑中藏有更多的被害人不雅影片。原来赖男先是在网路上以「大姊姊身分假冒,并赠送游戏点数道具宝物利诱男童女童拍摄不雅影片,再偷偷侧录,如果被害人不继续服从指令,就威胁「要把影片传给爸妈」或「要到学校找你」,逼迫就范,当时已知至少有9名儿童受害。

而情侣分手后威胁公开不雅照片或影片的官司,更是多到数不清。如今司法院着手拟定「量刑审酌事项参考表」,希望让法官在往后审理类似案件时,量刑有所适从,但究竟能获得多少成效,仍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