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开放正鲣混充鲔鱼 北市议员怒:袋鼠肉也可标牛肉?

台北市议员梁文杰资料照/记者李毓康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食药署日前召开专家会议决议未来只要是「正鲣」的原料外包装也可以标示是「鲔鱼」。对此,台北市议员梁文杰不满表示,若因为吃起来差不多就可以鱼目混珠,「那袋鼠肉或鹿肉罐头也可以标成牛肉罐头贩卖啰?」

药署日前召开「宣称特定鱼类之罐头产品品名标示规定」专家会议,重新定义「鲔鱼罐头」内容物,除了黑鲔鱼、大目鲔、南方鲔、长鳍鲔、长腰鲔、黄鳍鲔、大西洋鲔所制成的罐头可称为「鲔鱼罐头」之外,也开放「正鲣」作为「鲔鱼罐头」内容物。

对于食药署的规定,梁文杰非常不满。他表示,他不在意是鲔鱼或正鲣,反正吃起来差不多,但鲔鱼是鲔鱼,正鲣是正鲣,「卖的是什么肉就给我写清楚」,哪有允许鱼目混珠的道理? 那袋鼠肉或鹿肉罐头也可以标成牛肉罐头眅卖啰? 反正吃起来也很接近。

梁文杰指出,食药署这样开放,是图利罐头业者。他说,一尾6到9斤重的鲣鱼价格介于350元到500元间,相同重量的鲔鱼价格约2千到3千元,如果业者老实写成「鲣鱼罐头」,那价格应该要降为1/6;市售一罐鲔鱼罐头大约75块,那么「鲣鱼罐头」的合理价格应该是12.5元,业者当然不愿意。「问题是,业者不愿意,你食药署就允许挂羊头卖狗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