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真理前辈堂纵火夺7命 凶嫌无悔意 还当庭指控罪魁祸首是他!

台南玉井真理前辈堂7死2重伤纵火案,台南地院开庭审理,曾嫌仍对犯行毫无悔意。(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遭曾姓男子挟怨纵火,酿7死2重伤惨案检方杀人等罪对曾嫌提起公诉,并向刑庭处死刑,19日台南地院开庭审理,传当时前往现场处理的两名员警出庭作证,而凶嫌曾嫌除对犯行毫无悔意外,竟还当庭指控罪魁祸首是真理佛堂前辈堂张姓负责人之子。

法官问曾嫌,对于检察官起诉事由有何意见?曾嫌表示他有意见,指控张姓负责人之子如果没有与他结怨,就不会有这件憾事。法官告知曾嫌今日审理之重点,再问曾嫌有无意见,曾嫌又强调一次案子是他做的,但是罪魁祸首是张姓负责人之子;曾嫌对其夺走7条人命罪行,毫无任何悔意。

对于案发当天首先到达现场处理的两名员警,其职务报告与相关纪录被告说词之间有出入,因此19日的审理庭,系针对当天勤务指挥中心接获的通报内容、现场情况,以及职务报告,法官传唤当天首先到达现场的玉井分局侦查佐曾俊诚、员警王柏清到庭说明,并厘清相关细节,以查明曾嫌符不符合自首要件

▲曾嫌坐在「三埔桥斜坡,向最先到达的员警表示自己受伤及纵火。

据了解,曾、王2人是该案最先到达的员警,当时2人先前往前辈堂火场,但2人并未下车,而后接获勤指中心通报称「三埔桥」有人受伤,2人再开车前往查处,2人当时见到曾嫌坐在地上,曾嫌向警方表示他受伤及他纵火。惟2人对这段过程叙述,与警方勤指中心纪录、被告之间说法有出入。

法官将王柏清与曾俊诚隔离,前后分别交互诘问,王柏清的证述与相关纪录有些出入,对于法官较深入的讯问内容,数度答不出话,而后称「忘记了」。而曾俊诚的证述,则比较清楚完整。

对于两名员警的证述,曾嫌当庭表示有意见,甚至说要对王柏清提告侵占罪因扣走他2个打火机;此外,也要对检察官黄荣加提告。开庭结束,曾嫌还要求法官,下次开庭要关上法庭大门。法官则回应指出,公开审理法庭的门不能关。

检察官黄荣加表示,21岁曾嫌曾于2017年间居住于前辈堂内,与前辈堂负责人张和平之子因细故发生口角纠纷,曾嫌即離开前辈堂,直至2019年间,曾嫌向张和平表示欲返回前辈堂居住,然因前辈堂已无剩余之房间可供曾嫌居住,张和平婉拒,曾嫌竟心生怨怼,涉嫌纵火烧毁前辈堂。

起诉书指出,曾嫌于2019年12月14日凌晨0时22分,搭乘计程車前往台南市东区购买2个5公升加油桶,同日凌晨0时26分,前往台南市南区加油站购买2桶汽油,再搭乘计程車前往前辈堂。同日凌晨1时14分,曾嫌到达将上开2桶5公升汽油,泼洒在前辈堂北栋建物内1樓西侧走道,以及通往1樓夹层樓梯附近玄关,以随身携带的卫生纸,点燃泼洒的汽油,見点燃火势及引发浓烟,随即逃離现场。

曾嫌纵火后,火势迅速从前辈堂北栋建物的走道及樓梯处窜烧,居住于前辈堂北栋建物夹层的曾姓兄弟2人,跳窗逃生受伤。谢女、吴女、谢男陈女马女高男等6人,因走避不及,当场遭浓烟呛暈及烈焰吞噬,致其等多处烧伤,窒息死亡;而居住于前辈堂北栋建物1樓之陈男,虽经消防人员到送医抢救,仍因全身及呼吸道灼伤,窒息死亡;总计造成7死2伤,曾嫌涉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罪、杀人罪、杀人未遂等罪嫌

检方认为曾嫌预谋以汽油泼洒并点火,形同无差别方式弑杀,其所为实属令人发指,其仅因一时情绪无法平復,即以纵火方式发泄,手段凶残,行径冷血,泯灭人性,至今仍无悔意。检方建请法院在权衡上述各项情节、法益侵害被害人7人死亡之严重性及被告犯后之态度等事项,指其所为实已符合公民权利公约第6条第2项前段所指「最严重之罪行」,建请处以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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