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银行家/Apple Pay登台的意义与挑战

台湾银行家2016年6月号。(图/金融研训院提供)

撰文刘绍梁

先有前任行政院陈冲公开下指导棋:要开放就要换东西;后有林全新内阁自有定见。张善政内阁临去秋波,拍板对Apple Pay附条件开放。

条件一、要求国际行动支付业者(除Apple Pay,还包括Line、Android Pay等)与国内业者合作,如国内电子票证业者(金融卡、悠游卡等),以及第三方支付业者。

条件二、不论国内外代码提供业者(Token Ser v i ce Providers,即TSP),都可提供服务

条件三、必须依我国信用卡相关规定,对国人持有国内信用卡的交易在国内清算。

条件四、指示金管会积极协调苹果等国际业者及VISA、Mastercard等信用卡国际组织,尽速与国内TSP业者就代码的相关技术、系统介接、认证等事项合作,协助国内业者发展。

赢家业者都想联手赢家

虽然国内民众比较惯用现金,许多金融机构仍看好果粉族的潜在商机,愿意付费争取新业务。如果年底可完成认证,则台湾会是在美、英、加、澳(与运通卡合作)、中(与银联卡合作)、星(与运通卡合作)之后,让Apple Pay登台的市场

Apple Pay登台这么轰动,在于金字招牌。以往Pay Pal的服务就不太成功。其实苹果也经数年闭门研发,并与信用卡组织及美国大型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才完成这种用近距离、无接触、不介入的新技术,可兼顾隐密性方便性。信用卡组织愿意合作,也因Apple Pay之类的行动支付终将取代信用卡,合则两利。

另报载联发科最近拟与中国大陆四维图新公司合作抢攻车联网市场。苹果斥资10亿美元投资中国大陆的滴滴出行租车公司,助拳滴滴(也包括它的股东之一阿里巴巴)与美国的Uber租车公司(股东包括谷歌一争短长。5月初Uber才与全球最大的行动支付业者阿里巴巴旗下的Alipay宣布全球合作。Alipay也宣布和Samsung Pay合作。

这些商业交易与政府审查Apple Pay 登台案性质不同,但都显示为了争取服务网络(service networks)的业务,业者都汲汲于国际上合纵连横。自认系赢家的业者都想联手它所看上的赢家,一起布局卡位;政府也帮业者搭桥,希望我们的「小网」搭上国外的「大网」。

台湾以往发展资讯产业的思维较重硬体代工制造,轻忽软体与品牌服务,令人扼腕,也因而错失互联网最佳营运模式:做庄。即便目前鼓吹「物联网」,一时还无法翻转。日前广达董事长林百里指出:重点在「网」而不在「物」,真是当头棒喝!

苹果、微软、脸书、谷歌、乃至于VISA与Mastercard等业者挟网络效应造就了资讯不对称的优势:掌握大数据就掌握大量的客户,以及他们高度的忠诚度!这是任何政府都想打破并让国内业者分一杯羹的局面,无可厚非。

所以,针对Apple Pay登台案,现在球回到苹果手上。只要它同意合作,台湾市场就开放。但是球赛未完,总是未可逆料;而所有的魔鬼都躲在细节里!

合作须讲「力」与「理」

最重要的细节是:谈合作必须讲「力」与「理」。目前有一个说法: 既然中国大陆要求Apple Pay绑银联卡,我们当然也可比照。其实,因市场规模差异与成长潜力有别,谈判筹码就可能未尽相同;因为银联网独大,苹果说不定很想在中国大陆被绑,借此试点以了解当地App市场实境,并借镜进军其他新兴市场。然而,台湾在亚洲NFC 刷卡单机市场排名第二,感应式刷卡交易量全球第七,我们应有讨价还价的实力。

倒是讲理要多花心思。我们的诉求意在推动产业政策,国内业者是否受限相同条件?所以,未来咨商宜注意「国民待遇」。

国际经贸法,不论「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即TRIM,如自制率),或「与贸易相关的智财保护」(Traderela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即TRIP,如交易资料大数据的产权),都是焦点所在,未来也值得注意。

刘绍梁现职中华开发金控公司资深副总经理、中华开发创投公司董事长经历:中华开发工业银行总经理、行政院经建会亚太营运中心主任、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东吴大学法研所台湾大学国企所兼任教授

※ 精彩全文,详见《台湾银行家2016年6月号》。※ 本文由财团法人台湾金融研训院授权刊载,未经同意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