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屋临时反悔遭软禁 房仲告消费者判决结果大逆转

房产交易金额高,大家都不希望买卖过程发生纠纷。(图/示意图资料照。)

房产中心综合报导

许多人辛苦大半辈子为了买一个房子养老,但如果因为委托房仲卖房,临时反悔就被恶质房仲软禁,事后更被房仲业者告上法院,要求给付仲介费,这样真的会造成消费者心灵上的恐慌。专家建议,若透过仲介买卖房屋发生纠纷,可透过「消费者服务中心」与「调解委员会」进行协调,若仍无法解决,则需透过诉讼为自身争取权益

台北市一名消费者投诉,2015年委托永庆房屋卖屋买家迟迟未现身,却被逼在合约买家栏空白情况下签约,过程中她说身体不适要求返家也被拒,形同遭软禁,未料事后还被永庆房屋提告,要求给付仲介费。士林地院认为,永庆提出的定金收据上,金额栏有涂改痕迹,但买卖双方未在涂改处签名确认,也未标注涂改事由,难以就此认定双方已对成交金额达成共识,另外永庆也无法提出证据证明买方已交付定金,因此认定消费者与买家定金契约不成立,永庆无权游女请求服务报酬,当时判永庆一审败诉,后续二审永庆亦败诉。

针对该案例妇人疑似遭房仲软禁的问题消基会表示,当消费者发生买卖房屋纠纷时,可找各区公所的「调解委员会」或向法院声请调解。若消费者是经仲介而买卖房屋,可先透过购屋买卖的仲介进行协调,也可找各地方政府的「消费者服务中心」进行申诉,以加速纠纷的处理。

专家及曾经找过仲介买卖房子的消费者都指出,类似情况层出不穷,购屋时挑选房仲,可观察该仲介是否提供完善客服机制外,更要慎选品格信誉良好的房仲业务,才能够在发生买卖房屋纠纷时,以最快、最安全以及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基础下处理纠纷,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