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LINE一则算加班4小时 柯文哲:哪有这么好赚的?

柯文哲认为,LINE加班问题需要有规范。(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由于许多雇主喜欢用LINE联络工作事项,日前就发生有电子业劳工休假时还接到雇主的LINE交付工作,因而在遭解雇后,向雇主索讨加班费,最后雇主遭判须付加班费。对于一则讯息要算4小时加班,台北市长柯文哲12日受访时表示,「哪有这么好赚」,许多问题还需多方探讨。

也喜欢用LINE联络市政工作的柯文哲上午出席动物园植树暨插秧活动」,会后受访时说,对于LINE加班的问题,会搜集一下相关资讯再看怎么处理,还是会有个规范,但也不赞成下班还「LINE个不停」。

▼雇主在休假日或者下班时间传LINE联络工作事项,须给付劳工加班费。(图/东森新闻

不过,对于休假日雇主传一则LIN要算「4小时加班」,柯文哲也忍不住直呼:「哪有这么好赚的」;至于一例一休的争议,他认为,前3个月还是宣导期,还有各种陈情、检举,待将问题搜集整理后,再辅导企业主改进,不会直接开罚,等3个月结束后,再看还有哪些需要、改进,再进一步修改规则

由于一例一休劳资新法上路,强制规定劳工休假,若要劳工加班,雇主须给付加班费,也让加班费的核定规范出现些许问题与争议,然而,日前一名新北市电子业助理春节前遭解雇,认为自己权益受损,除要求精神赔偿外,另外也提出相关加班费给付要求;最后,新北市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方提供的通讯纪录后,认定雇主应给加班费,以1封讯息至少1分钟计算,劳工平日加班358分钟、假日加班1007分钟,雇主该给付2598元给劳工。

劳动部函释,劳工在事业场所外工作指导原则,加班应以实际劳务提供的起讫时间计算,而依LINE的对话频率次数内容通话秒数,工作时间至少以1分钟计算;不过,依照一例一休新法规定,休假日加班未满4小时仍需以4小时计薪,至于LINE讯息交付工作,即便是1分钟,也同样得以4小时计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