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商人根本不怕! 叶津铃提民生诈欺条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针对黑心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台联籍立委叶津铃20日说,提案在食品卫生管理法增订条文,希望比照刑法诈欺罪,以对不法业者产生吓阻效力

▼立委叶津铃提案让黑心食品业者受到重罚。(图/翻摄叶津铃facebook)

台湾团结联盟籍立委叶津铃20日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从大统食品公司黑心食用油案来看,不管是橄榄油没有橄榄,或者花生油没有花生,黑心食品除了使用禁用原料或是能证明危害人体健康,否则以劣质品混充高价品,只有行政罚,台湾商人根本不怕。

叶津铃说,3年前的塑化剂事件,导致全台消费大众人心惶惶,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受理500多个受害民众打起团体诉讼,却因台湾法律没有惩罚性赔偿规定,求偿新台币24亿元,法院却只判决赔偿120万元,和民众的期待落差很大。

对于最近几件民生食品案件,叶津铃说,不管是地方政府提出诈欺告诉,或检察官主动朝诈欺方向侦办,仍令人担心日后遇到恐龙法官依法论法,让民生诈欺无法成立。

叶津铃指出,她在上星期已获得许忠信等十七位立委的联署,提案增订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之一,「以劣质品混充优质品出售而获不正利益者,比照刑法诈欺罪,但提高最低本刑,处负责人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对不法业者科以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