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首椿! 核心椿脚每票2千买票 南澳乡代廖俊杰当选无效
▲宜兰南澳乡代廖俊杰,因3名椿脚每票2千买票,宜兰地院判当选无效。(图/达志示意图)
宜兰当选无效首椿!2018年底选举时,南澳乡民代表廖俊杰的正、副竞选总干事及陈姓员工,以每票2千元不等贿选;虽然廖俊杰否认指使3人行贿,且他事前、事后都不知情,但宜兰地院认为竞选核心成员贿选,廖俊杰应知情并参与其中,判廖俊杰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国民党籍的廖俊杰,2018年底在宜兰原乡的南澳乡第4选区参选乡民代表,同选区内也有无党籍刘灯煌参选,结果廖男339票胜选218票的刘男,竞选期间,张男、骆男是廖男的正、副竞选总干事。
落选的刘灯煌则是提告廖男透过张姓、骆姓、陈姓员工等人,以每票2千元不等代价贿选。庭讯时受贿的多名选民是证实,骆男、张男2人确有给现金要求投给廖男;另外,廖男公司陈姓员工也交付2千元贿款给陈姓女子。
宜兰地院法官认为,虽然廖男辩称对张姓、骆姓、陈姓3人行为既无所悉,没有参与也无授意,若依选罢法第120条规定,需以当选行为人为主体,但当选人若要行贿,几乎不可能亲自上场。张男、骆男是廖俊杰竞选团队总干事、副总干事,是廖最值信任之人,其所作的贿选等行为,廖男应知悉并有参与情事,不采信廖男说法,判廖男当选无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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