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超狂宗教法11争议凌驾宪法 民团要求立委回头是岸
《宗教基本法》草案因有「宗教可以公然违反性别平等原则」 等11项争议内容引发各界强烈反对,24日上午多个民间团体齐声谴责该法案完全不合理,若通过将影响环境甚钜、伤害教育体系和基本人权,砲轰当初提案的4位立委并要求马上撤案,回头是岸。
蓝绿立委包含王金平、黄昭顺、马文君、林岱桦共同提出《宗教基本法》,获各党共36位立委连署支持,立院内政委员会原订24日审查,不料各界反弹声浪高涨,砲声隆隆质疑宗教法内容是以保护宗教为名,超越行政、司法及立法等规范,甚至是「超越宪法的存在」,决议暂不审查。
▲立委和民间团体强烈谴责宗教法。(图/记者许展溢摄)
性别平等教育大平台专案经理张明旭说,此法会让宗教合法入侵校园,让学校成为传教之地,更会以「社会教育」之名「合法暂用媒体公共资源」并让就业与就学歧视合法化,让师生权益受损,盼各界想想孩子到时候的生活情况。
台湾人权促进会会长翁国彦强烈质疑,宗教自由是信仰自由,是来自人的内心,但此草案误解真正的涵义,不仅无法保证人的内在,也和基本权利发生极大冲突,让宗教直接获得最上位的价值,获百分之百的保障,此法全然是保护「宗教团体」,忧通过后很多团体会凌驾各种状况。环境法律人协会秘书长林子琳说, 宗教法影响环境甚钜,宗教团体未来在土地取得使用,都不受土地、建筑、消防等国土法限制,只要占用国有地5年以上就可以直接取得,到时势必造成国土的破碎、危害人民健康,根据清查,2009年非法占用公有地的宗教建筑 有2189笔,现在暴增到 3220笔,有5个大安森林公园范围。
▲▼宗教团体非法占用公有地笔数逐年增加。(图/记者许展溢摄)
立委尤美女认为各种族群及生活方式等都该受到尊重,但宗教法却凌驾各种法律,完全离谱至极,她点出台湾是一个公开民主的国家,但对比宗教团体等组织都是采不透明公开的方式进行任何事项,爆发过许多不法。
地球公民基金会山林国土组专员吴其融说,宗教自由的保障若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形下,台湾民间团体乐见民间社会自主而多元的宗教信仰,但绝非任意破坏制度。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秘书施宜昕认为这是是很丢脸的法案,所有委员都该表态并撤案。
截至目前已有超过73个民间团体连署并发起反对声明,民间团体最后提出4点诉求,包括提案4位立委必须马上撤案、执政党相关部会马上表态对此法立场、行政院应清查目前宗教建筑物占用公有土地情形,和内政委员应召开公听会检视法规缺漏,而不是疯狂的立法,让台湾民主法治遭受到侵害。
宗教法备受争议的11项内容如下:
一、宗教可以公然违反性别平等原则
二、法院不得调解纠纷
三、宗教活动不受法律限制
四、就业与就学歧视合法化
五、剥夺儿童自主权
六、宗教合法入侵校园
八、宗教团体取得治外法权
九、宗教不动产大于一切
十、现有一切用地就地合法
十一、放生成为合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