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航停业逾3千人受害 观光局令:全额退款、出团后损失旅行社吸收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远东航空预警停业,交通观光局与旅行业公会达成参团旅客解约退费处理共识,包括出发前、出发后的旅客,都有相对因应方式。观光局统计,未来预计出团出境旅客120团,计有3251人;预计回程入境旅客5团,计有157人。若消费者有退费争议,可检附收据品保协会申诉。

▲远航倒闭,松机远航柜台民众排队办理退票。(图/记者李毓康摄)

交通部观光局声明:一、 为保障参团旅游消费者权益本局业与旅行业全国联合会、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商定旅客参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如下:

(一) 出发前:无预警停止营业系属不可归责于旅行社与旅客双方之事 由,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4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4条):「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事由,致本契约之全部或一部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得解除契约,且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前项情形,旅行业应提出已代缴之行政规费或履行本契约已支付之必要费用单据,经核实后予以扣除,并将余款退还旅客。任何一方知悉旅游活动无法成行时,应即通知他方并说明其事由;其怠于通知致他方受有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为维护本契约旅游团体之安全与利益,旅行业依第一项为解除契约后,应为有利于团体旅游之必要措置。」规定办理。

(二) 出发后:依据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20点(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第26条):「旅游中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旅行业之事由,致无法依预定之旅程、交通、食宿游览项目等履行时,为维护旅游团体之安全及利益,旅行业得变更旅程、游览项目或更换食宿、旅程;其因此所增加之费用,不得向旅客收取,所减少之费用,应退还旅客。旅客不同意前项变更旅程时,得终止契约,并得请求旅行业垫付费用将其送回原出发地,于到达后附加利息偿还之。」之规定。

▲远航倒闭,松机远航柜台民众排队办理退票。(图/记者李毓康摄)

二、 有关此次受远东航空无预警停止营业影响之旅客,截至今日(12日) 初步统计未来预计出团之出境旅客120团,计有3251人;预计回程入境旅客5团,计有157人。交通部观光局已请旅行业全国联合会全力协助出团旅行社与旅客,如与旅行社如遇有解约退费之消费争议无法解决,得检附相关收据及契约以书面向旅行业品保协会(台北市民权东路2段9号5楼)或观光局(台北市忠孝东路4段290号9楼)申诉;相关旅游咨询利用本局免付费电话 0800-211734、旅行业品保协会申诉专线‭02-25995088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