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踢爆缺席汉光「携小三游日爽共眠」!少校怒求偿80万…法院驳回了
▲林姓少校遭岳母爆料,汉光演习期间请假未到,还携小三赴日旅游、共宿一室。(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一名林姓少校监察官,107年遭岳母爆料在汉光演习期间请假怠职,还欺瞒配偶带着小三赴日本旅游;在全案经由媒体报导曝光后,岳母还在脸书爆料公社转截新闻画面,抨击「汉光演习人家管休,你游日还有女人共眠!」林姓少校自认名誉遭到毁损,愤而提告并向岳母求偿80万元精神赔偿金;惟高雄桥头地院开庭审理后,法官认为岳母评论涉及军人风纪,并非单纯私德领域,因此可受公评,驳回林男之诉,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内容中,林男指出,林姓少校与黄姓妻子婚姻破裂,双方于107年4月间开始着手商讨离婚事宜,在拟定离婚协议书后,约好于6月前往律师事务所签字离婚,但黄妻却在签字当天发现丈夫在汉光演习期间请假,还带着徐姓小三赴日旅游,双方为此大吵一架,还爆发肢体冲突;当天晚间黄妻还亲赴小三住处,痛斥其介入家庭、大搞婚外情,还要求小三转达丈夫,「如果要离婚,就要放弃150万元的房产请求权,否则我就向军方、媒体爆料!」
林男控诉,事发后岳母为了替女儿讨回公道,107年6月20日前往总统府陈情,转达林男演习期间带小三出游一事,甚至还于该月30日接受媒体采访,在镜头前痛斥林男,「你这种身分、这种行为,可以做一个监察官吗?所以我们现在就是代替这个元配,请你们军情局的局长站出来,替他的元配讨个公道!」甚至事后还截下新闻画面PO上脸书爆料公社,并写下,「军情局监察官林XX,汉光演习人家管休,你游日还有女人共眠,都给你爽就好,身为一个监察官这么不检点,军人的颜面都让你糟蹋了!」
▲岳母在爆料公社转PO新闻画面,痛斥林「不检点」。(图/翻摄爆料公社)
林男对于岳母大动作散播家丑感到不满,不但闹上新闻版面,还使其名誉操守受到质疑,为此深感压力、精神痛苦,因此一状告上法院,求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同时要求岳母须得在国内四大报及爆料公社刊登道歉启事,以维声誉。
对此,岳母则驳斥自己并未到总统府陈情,仅承认接受媒体采访,并在爆料公社PO文抨击;但岳母认为,自己所述皆为事实,且林男担任监察官,职务工作就是负责部队军纪、风纪安全维护、监办与行政调查等工作,而汉光演习期间军中确实管休,林男身为监察官,却还与小三游日,此并非仅涉及私德,还有军人风纪问题。
桥头地院法官认为,先前民事庭已认定林姓少校与徐姓小三是「婚外不当男女关系」,损害黄妻配偶权,判2人须连带赔偿20万元;且综观岳母言论,并非凭空杜撰、也未刻意丑化,监察官在演习期间出游、并与女子同宿确实影响国军形象,是可受公评之事,因此驳回林男之诉,全案仍可上诉。在案发后林男已遭军方调职,于107年10月15日调为陆军一五三旅后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