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9死纵火案/房东对隔间卸责 租赁税籍遭质疑、恐被补税
▲连姓房东去年已3千8百万元买下中和出租公寓却发生严重死伤火警。(图/记者陈丰德摄)记者林昱均/台北报导新北市中和区出租套房公寓日前发生纵火案,9人因此逝世,其房东也在昨(23)日被警方依照公共危险、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不过该起火公寓的仅80坪空间,竟被隔成28间套房,外界质疑该房东申报的租赁收入可能有所短漏、甚至是未申报。北区国税局指出,依照通案方式,若有房东漏报、未报情形,将会依固定资产租赁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43%减除必要费用,并强制将其收入列进综合所得税计算并处税额2-3倍罚锾。
公寓连姓女房东23日被警方依照公共危险、业务过失致死罪嫌移送,检察官裁定5万元交保,如今警方就继续追查套房的历任屋主,厘清内部隔间是谁改建。而纵火嫌犯也遭检警逮捕、收押,但检察官裁定5万元交保,如今警方就继续追查套房的历任屋主,厘清内部隔间是谁改建。
该栋起火公寓的4、5楼约80坪空间,竟被隔成28间套房,每间套房才约3坪大小,再加上所使用的都是木造建材,导致火势燃起后迅速延烧,案发后,警方传唤连姓房东到案说明,她供称2年前以4,200万元买下时,内部隔间如同现况,入手后并未改建。
警方调查,连姓房东不只在中和有出租套房,另以儿女名义在永和竹林路、土城延峰街、金城路3段购入房产,都由她前往收租,光是中和区公寓每月租金就将近20万元,因隔成密密麻麻的套房出租,仲介研判收入是正常出租的2.5倍之多。
不过其房屋由于木制隔间、加上易燃材质,恐怕是伤亡主因,外界也质疑这样忽略房客生命安全的房东,是否会如实申报租赁所得?
北区国税局指出,若是针对类似的通案,目前国税局在调查房东的租赁收入有4种方式。第1种是靠着后台系统包括房屋税、地政资料、营业税等相关资料搜寻可能有租赁状况的房屋持有人,国税局也会以系统分配的方式前往做例行性抽查,若有漏报、未报则会处以补税与罚锾。
第2种则是国税局会主动针对房屋持有2户以上的拥有人发函询问其房屋是否有做租赁使用,若有的话也会要求提供其帐款收入明细与支出,这部分若为诚实申报,国税局就会列入系统做定期追踪。
第3种则是民众检举或遭媒体报导,国税局若因此得知该房东未申报租赁所得,也会要求补税与处以罚锾。
第4种则是承租人申报租赁支出,房东的租赁收入因此曝光,国税局也会针对此做了解,同样会做补税与处以罚锾。
有关于补税情况,北区国税局指出,可依据财政部颁订之固定资产租赁必要损耗及费用标准,将房东的租房收入减除43%必要费用如后全数列入综合所得税计算,换句话说,这类房东最高可能会被课40%的税负(税改后版本,现行版为45%);若其必要费用超过43%、其税率又正好濒临下一级距,房东就等于付出更多租税成本。
由于房东理论上须负担房屋的修缮费、房屋税、地价税及购屋借款利息支出等,因此国税局认定的损耗及费用标准,依照过去各房东列举的支出报税项目,通常租赁收入约43%须放在其维护费用上,其余的57%才是收入。
国税局也举例,假设房东甲君将自己名下的1户房屋隔间成5间套房,以每间每月10,000元出租,今年年间共计收取租金收入600,000元(10,000元*12月*5间),因甲君无法提出租赁收入相关必要损耗及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凭证,依财政部颁订标准,则是600,000元减除43%的必要费用后的342,000元并入其2017年度综合所得税之租赁所得计算应纳税额,并于2018年申报。
不过国税局也提醒,若是被稽征机关查到有短报、漏报情况的房东,除依法核定补税外,也会被依所得税法第110条规定处所漏税额2-3倍以下做为罚锾,假设漏税50万元,则最多恐被处150万元的罚锾、补税还得另计。▼国税局指出,针对房东的租赁情况,国税局有4种方式做检查,图为报税示意图。(图/记者陈明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