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审照案系列二:郑自隆》中天频道不是公共财

中天新闻台照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破天荒举办听证会。图为中天暨利害关系人代理人方柏勋。(图片来自中时新闻Youtube)

行政院发言人说电视频道频谱全民公共财,也有学者网民说中天频道是公共财,所以不能违背公共利益,他们讲得对吗?

发言人讲对一半,频谱的确是公共财,但业界讲的「频道」是人为的划分,如某台摆在28频道、29频道,这与公共财无涉,只是商业谈判考量;至于部分学者、网民说中天频道使用全民公共财,所以不能违背公共利益,这也与事实不符。

媒体使用全民公共财的「频谱」只有广播、无线电视、手机网路,因为频谱属国家所有,所以5G才会由政府做庄出面拍卖;电视产业中使用「频谱」公共财的有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公视,由于科技进步,频谱可以不断细分,以前相同的频谱每台只有1个频道,但现在频谱切割技术进步,每家无线电视台都会多出3或4个频道,如华视除主频外,尚有教育体育文化台、新闻资讯台、国会频道1、国会频道2;科技进步,会让频谱的稀有性淡化

在媒体法规,有用到全民公共财「频谱」的归《广播电视法》管,中天新闻台是卫星电视,另归《卫星广播电视法》管,所谓卫星电视是电视台做好节目后,上传至卫星,有线电视系统业者下载接收后,再用电缆或光纤传送至订户家中,然后每个月到订户家中收500余元的收视费,而这500余元的收视费会从中拨一定比率的费用给提供节目内容的业者,称为「授权费」,授权费只有包含中天在内的卫星电视业者可以分一杯羹,无线电视台因《有线广播电视法》规定「必载」(即强制系统业者一定要传送无线电视台节目),所以一毛钱也分不到,形成「烧水给别人洗澡」。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了解不是所有的电视台都有用到全民公共财的「频谱」,T台不是、东森不是、年代不是,中天也不是;卫星电视与有线电视是竞合的商业关系,上下架、频道位置的定频移频、授权费的分润,都是商业谈判来的。

如此极端商业机制的媒体营运,而且不是稀有资源或公共财,需要政府介入做高密度管制吗?对电视高密度规管,源自于60年前因社会条件制约,所产生的「媒体社会责任论」(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与媒体效果「魔弹论」(magic bullet theory)的理论基础,社会责任论来自60年代冷战期间恐共思维麦卡锡主义因恐共所产生对包含媒体在内的各行各业的「猎巫」,而试图将政府的手伸入媒体。此外,电视在50年代属新媒体,因此学界对其影响力有很多夸大的想像,因而有所谓「魔弹说」,认为媒体的力量如同子弹,被射击后(暴露媒体讯息)阅听人即会「应声而倒」。因此有「电视内容管制论」,其主张电视内容应受管制的理由儿少保护;文盲、无知识弱势族群的保护;直达客厅无偿、无差别收看。

最典型的例子是港英政府。英国殖民期间的香港,电视采高密度规管,但对平面媒体不管,狗经、马经、色情通通可以,其理由是会购买报纸杂志的人都是识字的,应有判别能力,而且购买的过程就是选择过程,政府应尊重媒体言论自由与民众资讯选择权

「电视内容管制论」是针对60年前只有无线电视的环境,但时光转移,有线电视不是无偿、无差别收看,是可选择订或不订;而现今的台湾社会已不存在文盲,对「儿少保护」更是无稽,当今儿少使用新媒体(手机)的时间远高于客厅电视,而网路讯息更是荤素不忌。

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都没有使用到全民公共财的「频谱」,而真正使用全民公共财的「频谱」的网路,政府管不到,也无法管,呈现政府对网路、电视的不对称管制,可以管的(电视),就拼命加压,无力管的(网路),就认为属言论自由,如此完全失掉管制的意义;数位时代,政府若还存在类比电视环境的思维,遂行类比思维的管理规范,套句电影流行语,等于是拿明朝的剑斩清朝的官。

科技进步,有线电视光纤容量可达数百个频道,任何一个卫星频道在系统中,就如同诚品书店杂志架中的一本杂志,在浩瀚书海中何其渺小,可被喜欢、购买,也会被视而不见或讨厌。同理,任何一个卫星电视频道都是「分众」概念,有人喜欢,自然也会有人不喜欢,分众时代没有一个电视频道是可以通吃男女老少的。

现在有线电视每月500余元的收视费,收看100多个频道是吃到饱的「大碗公」,包含中天在内的所有卫星电视,都是民众付费收看的,NCC不是在推有线电视的「分组付费」吗?那就彻底一点执行电视频道的「单频单买」,频道表就是菜单,要什么频道自己挑,让市场机制决定频道的存活。中天若是真的不堪,就让市场淘汰,何劳政府出手?(作者为国立政治大学传播学院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