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警察特考名额大减 考试院将与行政院协商
108年一般警察特考需用名额较往年大幅减少,数月来接获大批应考人陈情反映,考试院在23日全院审查会上决定,由副院长李逸洋率相关部会首长,与行政院就108年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需用名额展开院际协商,并吁请行政院重视一般警察特考可能面临形同「名存实亡」的危机,以维护人民应考试、服公职的宪定基本权利。
考试院发布新闻稿说明,当年经过行政院与考试院协商决定的警察特考双轨制政策,目的为维持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两种取才来源的合理比例,经与用人机关审慎研议后,订定三等考试内、外轨需用名额比例为86%与14%,四等考试内、外轨需用名额比例为70%与30%,于99年9月9日考试院第11届第102次会议决议通过,且这项录取比例已实施8 年。
108年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考试计划已由内政部函送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核转考选部,并于108年1月2日报请考试院审议。据内政部函所述,基于受到年金改革影响,退休人数明显趋缓,致预估退离与实际已招训需分发派补人数落差极大,造成分发职缺不足的问题,内政部考量实际缺额及预估退离情形,除消防警察人员及水上警察人员等2类别外,其余类别内、外轨暂定需用名额:三等考试内轨230名、外轨33名,比例为87.45%与12.55%,四等考试内轨2,168名、外轨214名,比例为91.02%与8.98%。
▲警察特考新进人员师徒制授业仪式。(资料照/台东县政府提供)。
考试院在今年1月17日及23日举行2次全院审查会深入讨论。会中,考试委员多认为,现内政部提列的需用名额,不仅不符原商定比例,且四等考试内、外轨比例过于悬殊,与两院协商决议有违,如此不仅无法达到双轨分流制度建立的目的,且有违反宪法保障相关基本权利的精神,甚至将冲击国家考试制度的稳定性及公信力。考试委员表示,警察人员初任考试采行双轨分流制度,是基于警察专业养成教育及兼顾多元取才、活化警察用人管道,经过行政院与考试院协商决定的政策。
关于年金改革致警察退休人数趋缓等事由,与会考试委员认为,内政部在过去三年提高大量需用名额,致员额快速扩张,也是原因之一;但不能据以减缩警察特考外轨名额。况且,在年金改革规划初始,考试委员即多次呼吁用人机关应详加评估年金改革对政府人力退离、甄补的冲击,并妥为因应,尤以警大、警专系采计划性招生,警察人力甄补更应有长期人力规划。
此外,考选部从107年7月起,多次邀集用人机关开会研商,并函请内政部务须依原商定比例提列需用名额,如无法依商定比例提列,亦请尽早提出规划方案。但内政部迟至107年12月中旬才提出108年警力需求。因考试需用名额涉及人民应考试、服公职及工作权,考试委员认为,内政部应就108年提列需用名额之考量因素、计算基准,乃至未来警力甄补计划等,对外清楚说明。
另有关内政部表示已专案请增预算员额,考试委员也请内政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配合筹措相关人事经费,增列预算员额,以解决职缺不足问题,并再行精算未来警力需求,核实查报缺额,适时提报增列需用名额。
考试委员经深入讨论后,考量警察人员初任考试双轨分流制度系经与行政院协商订定,惟警察人力甄补计划属行政院权责,其需用名额非考试院可单方决定,但为维护人民应考试、服公职的宪定基本权利,贯彻双轨分流制度建制的意旨,全院审查会决议,将由考试院副院长李逸洋偕同相关部会首长于近日内拜会行政院,就108年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需用名额进行协商,以应符机关用人需求,并维护人民应考试、服公职的宪定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