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税不税 又该怎么税
▲世界各国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管理尚在摸索阶段。图为比特币示意。(图/镜周刊)
文/宋明
《理财周刊》发行人洪宝山说:「兆丰案让大家看见,台湾人法遵的观念太过薄弱,也让洗钱防制议题受到重视,主管机关也再度修订《洗钱防制法》,各银行反洗钱因应措施也积极进行各项改善计划,建置洗钱防制资讯系统。台湾跨境电信诈欺(包括人头帐户、车手等犯罪型态),以及非法吸金、人肉运钞等案件层出不穷、抓不胜抓,确实要花很大一番工夫,却又不得不做。」
在台不被视为货币
世界各国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管理尚在摸索阶段,举例如下:
1、白俄罗斯令加密货币与ICO合法化,5年内挖矿和交易免税。
2、韩国政府对加密货币投资风险的担忧,并于去年12月底宣布,禁止匿名开设加密货币交易帐户,已有的帐户也要求实名制。
企划财政部官员称,虚拟货币交易所应在3月底前缴纳去年的企业所得税22%,并在4月底缴纳地方所得税2.2%。也就是韩国政府,将向加密货币交易所征收累计24.2%所得税。
3、美国国税局最初在2017年7月要求Coinbase提供当时超过50万名用户的每一笔更详细的资讯,试图掌握他们的逃税证据。2017年11月,另一道法院命令将50 万名用户减少到约1万4000名「高交易量」用户,Coinbase报告现在这个数字为1万3000名,Coinbase称此为他们及客户「部分但仍重要的胜利」。
4、印度税务部门将清查近50万名比特币大户的交易收益的个人的全部财富。
5、立委许毓仁多次提及比特币成长规模,以及其他国家的加密货币计划,他表示目前有六个国家在两年内有发行计划:瑞典、丹麦、以色列、俄罗斯、爱沙尼亚和杜拜。而日本计划在2020年东京奥运前发行J-coin,作为他们升级电子支付的一大战略。
6、今年3月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上立委江永昌质询时,表示因央行视加密货币为投机性虚拟商品,而非货币,所以财政部有针对比特币课税。
匿名交易如何课税
但时任财政部长许虞哲随即表示,目前仅针对交易平台做课税动作,包括泓科科技跟现代财富交易都有课税,但仅针对交易平台赚取的手续费收营业税,而非用户的交易获利课税。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将与法务部协商,未来使用者在作进行法定货币与数位货币交换时,要采实名制,即法定货币部分要用真名帐户,由银行做 KYC(认识客户),虚拟货币也要有自律组织,可以做到查核动作。江永昌也针对「资讯」的部分质疑课税方式。比特币最大的特色是匿名性,你要怎么掌握买卖者的资讯 ?
许虞哲则表示将从交易平台方面着手,但依然受到江永昌质疑:「有哪家交易平台会把客户的交易资讯给财政部,如果有早就倒了,比特币是秘密交易,难道你可以秘密课税吗?」
国家既定政策反洗钱防制,但法制未臻于理想,因噎废食尤其有关对加密货币(即虚拟货币)交易的查核,如果账户金流过大,导致被国税局查税的也不在少数,国税局把虚拟货币认定为商品,要直接课5%的营业税,笔者一位朋友热衷于虚拟货币的投资,但因本身账户金流过大,在2017年时因在台湾场外交易(OTC),进出金额新台币约5千万,导致被国税局盯上查税,要缴交两百五十万的营业税,还有罚款。
国税局没有把人民的经营成本算在内,甚至有时候赔钱出售,买卖成交次数越多死得越惨,因为该缴多少?国税局说了算!实在不合理。虚拟货币立法院尚未立法通过也未纳入管理,凭什么课税?难道是国税局的「解释函令」?
盼有所依据勿滥权
台湾目前有 MAX交易所币托交易所,未来会有更多的玩家都会面临到个人帐户金额进出太大的问题,却都要多课5%的税额。
央行、金管会相继表示比特币现阶段仍不具货币性质,为投机商品,国税局亦表示将虚拟货币视为如「线上游戏的虚拟宝物、游戏点数」,若自己使用不涉及税务,但若进行买卖行为,且每月销售额达到8万元时,就必须依法办理税籍登记并征收营业税。
台湾的营业税是就台湾境内买卖货物及劳务课税,境外交易应该不属营业税课征范围,对国外销售应非课征对象或是属外销零税率。国内针对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课税又将是一件有争议的税法事件,有待立法诸公们戮力为国,不致让百姓冤枉缴税,而使税吏有所依据不要滥权课税!
●作者宋明,嘉义市退休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