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农保要注意! 若同时加入这三种保险恐遭到退保

劳保局提醒,若重复参加了军保、公保、劳保或就保者将不得再继续参加农保职保。(图/pixabay)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为保障农民职业安全,提供适时的经济补偿政府已自107年11月1日开始试办农民职业灾害保险,只要是实际从事农业工作之农保被保险人,可依意愿选择参加本职灾保险(简称农职保)。不过,劳保局提醒,若被保险人重复参加了军保、公保、劳保或就保者将不得再继续参加农保职保。

劳保局表示,参考劳工保险制度对已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如再从事工作,得仅参加职业灾害保险之规定,自108年8月7日起,实际从事农业工作的全民健康保险第3类被保险人,虽非农保被保险人,如已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或系外籍配偶,亦得参加农职保。

不过劳保局也提醒,被保险人如具有其他专任职业如公民营事业机构的受雇者、雇主或自营业主身分,除应参加相关职域性社会保险外,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的规定,不得为第3类被保险人。

劳保局解释,依「农民职业灾害保险试办办法」第4条第4项规定,以健保第3类被保险人资格参加本职灾保险者,须未参加军人保险、公教人员保险、劳工保险或就业保险。如再参加军保、公保、劳保或就保者,将丧失健保第3类被保险人资格,亦即不得以该身分继续加保农职保。农民朋友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向投保农会或劳保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