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假释部分违宪 126人自由了

无差别撤销假释违宪法务部审查完毕,126名受刑人依法释放。(本报资料照片

大法官释字796号解释,宣告刑法无差别撤销假释规定部分违宪,法务部经11次会议、1个多月审查1172名假释犯后,共有126人受惠,不必再坐牢。已回笼服刑的1134人中,有109位受刑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陆续释放。未回笼的38名假释犯,则有17人不必再回监服刑。

11月6日作成的释字796号解释宣告,刑法规定假释中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不分假释人是否宣告缓刑或判刑6月以下,都要撤销假释,抵触宪法比例原则等,即日起失效。同时,刑法相关规定修正前,就假释中因故意再犯罪,受缓刑或6月以下徒刑宣告者,相关机关应依796号解释意旨,个案审酌是否撤销假释。

法务部清查后,各监狱共有1134名被撤假释的在监受刑人,符合大法官解释「假释中因故意更犯罪,受缓刑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宣告者」的要件,历经1个多月审查,有109人获释。

检察机关回报有38人准备撤销假释,但还未回笼服刑,其中17人符合大法官解释意旨,也不必再回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