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方向出炉! 财政部拟第四户起课税2至4%

▲囤房税方向出炉,财政部拟第四户起课税2至4%。(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依旻/台北报导

财政部正研议囤房税,据悉,初步规划方向出炉,住家用房屋税,自住三户税率不变,第四户起课税2至4%;财政部官员表示,目前仍持续收集意见,尚未有明确定案,所以不便对外说明,若确定,一定统一对外宣布。

现行房屋税,住家用房屋供自住税率为1.2%,包含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计可拥有三户,第四户起税率1.5%至3.6%,各地方政府可视持有房屋户数订定差别税率,意即所谓「囤房税」机制

消息指出,规划方向已大致出炉,「自住三户」维持1.2%税率,「自住三户」定义是包含个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合计3户;若非「自住3户」;不含自住的3户,持有1至2户每户税率2%,3至5户每户税率3%,逾6户以上每户税率4%。

另外,拟新增建商给予一年缓冲期,即待销售期间,凡起造人持有待销售住家用房屋,于起征房屋税1年内未出售者税率课1.5%。

「目前尚未定案,不便对外说明!」财政部官员表示,囤房税修法财政部早在去年12月中旬就启动研议,但推出时间点,会视房市最新发展状况,选择适当时机推出,也会有配套措施,「还在收集意见当中」,所以具体公布时程不确定,若有确定统一对外说明。

据了解,财政部目前考量在于第一,提高房屋税是否殃及无辜,例如实务包含继承祖厝,与多人共有持份也算拥有一栋房屋;第二,有些特殊情形可能也会被归类为「囤房」;第三,「囤房税」调整涉及的稽征实务负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