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税犹如台南政治照妖镜

台南议会临时会进行「房屋调整专案报告」,市议员发动民众到议会「旁听」并抗议。(图/议会提供)

文/高思博

台南市政府于105年4月以不动产评价委员会议之决议执行房屋税与地价税的调涨,106年已涨了54%,今年调高涨幅为65%,明年涨幅将达81%。而台南市政府采行全国独一作法,竟以『追溯回推』方式,迳行重新认定90年7月1日(含)以后建造房屋之本来已核定标准单价』,平均涨幅达1.2倍,造成台南市许多房屋随着岁月冲刷,褪尽光华,不但没有折旧反而原始建造成本上升。今年许多台南市井小民接到税单,欲哭无泪,因为涨幅不是65%,再加上路段率的调升,而是三百趴。

台南乡亲陈情,市府为了弥补财政空缺,大作减债政绩,竟把脑筋动到『回溯性调涨房屋税』上,但调整本身却使用不合法、不正义手段,使得房屋税变成用正义包装的毒药,硬逼台南一般受薪阶级小业主吞下。市民苦不堪言,却总是被市府用调涨合法搪塞。

房屋税向来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源之一。影响房屋税计算的元素有三:包含屋起造的标准单价、折旧率以及路段率;即房屋税在逐年折旧因素下,地方政府只能以提高房屋起造的标准单价与路段率来提高房屋税。而房屋起造的标准单价以及路段率是由市府成立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每三年都可以评定一次。

法理面言,台南市此次的不动产评价委员会决议将房屋起造标准单价调高,并回溯自民国九十年七月起算,是不合逻辑且公然违法。房屋起造价格在建造当年即已核定,当朝者纵认为当年市府评价过低,也仅能将新标准单价准适用于新建造的房屋,对于已建造的房屋则不具效力。倘若此例一开,日后台南市可能将房屋税变成提款机,只要财政有缺口时,不断回溯性调整房屋起造标准单价。

其次,市府宣称台南房屋税三年平均调涨仅67%。但此次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亦调涨了路段率,却隐而不宣,故房屋税涨幅其实远超过67%。何以市府隐匿路段率的调涨?一为降低巨额涨税负面观感;二为路段率调高涉及区段发展的建设程度。若摊开所有房屋税公式内含的计算标准,恐让市府面临没有建设有何依据涨税的质疑!

时至今日,台南民进党公职人员宣称,房屋税调涨已无修正空间。但依据『不动产评价委员会组织规程』第四条,必要时得以召开临时会。显然,台南房屋税问题仍有解套可能!只看市府作为与不作为。

笔者认为此次房屋税调涨,不只造成市民荷包大失血的民意反弹,亦严重背离法理,市府首长及相关人员若不自行改正,将会面对未来的行政责任追究,期待明年新市长入主后,立即召开不动产评价委员会临时会,首先处理第三年原定81%的冻涨,做到108年降税,进而研议和处理106年和107年退税事宜

可叹的是,民进党市长候选人惮于赖院长政治影响力,完全不敢站在民意这边,提出改正措施。若日后当选了,恐怕也只会让台南市民的痛苦指数继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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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思博,世新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以上为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