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平台-陆共同富裕战略下的政策探讨

改革开放后 多谈发展而少谈分配

众所周知,1921年建党的中共,其主要号召就是要修正资本主义的诸多弊端,特别是因为生产资料为少数人拥有、劳工(无产阶级者)因为无法出卖劳力而无法生存,以及国家无法保障财产和利益的平等分配等问题,以避免形成富者可敌国、贫者无立锥之地的阶级剥削。而这强调「天下为公」的左翼理念,获得当时中国大陆广大工农阶级的支持,使得中共在成立短短28年,就建立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新中国。

然而,基于大陆生产力仍然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中共领导人邓小平透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建构,不但为大陆利用资本主义手段解放生产力找到理论基础;也为大陆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提供了动能。

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策略下,中共改革开放后的治理模式,更多强调发展而非分配。因此,逐渐形成区域、城乡和收入的分配差距。而究竟应该先发展亦或先分配,即成为大陆经济崛起过程中不断论辩的重要课题。

三路并进的社会分配

这次大陆领导人强调要达到「共同富裕」的「三次分配」论述,源自于1994年大陆经济学者厉以宁。根据其理论,初次分配是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再分配即是通过政府调节而进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则是基于自愿,在习惯与道德影响下的捐赠行为。

中共强调,三次分配目的在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此外,三次分配并非依时序、而是交错并行的。因此,值得注意的是,未来大陆将提出怎样的政策法规,以构建有效的三次分配制度。

在初次分配方面,重点在透过市场的调节提高劳工收入。中共认为,过去大陆各地为了招商引资、增加财政收入,给予企业投资许多的优惠,造成收入分配向资本和垄断行业过度倾斜的问题。因此,未来大陆一方面势必透过例如《反垄断法》限制行业的垄断;另一方面,则必将逐步调高最低工资以增加劳工所得;与此同时,进一步鼓励劳工组成工会,提供更多劳工对资方议价的制度性保障。

再分配方面,重点在透过政府提高居民保障。因此除了透过税制检讨,确保高收入者承担最终主要税负、低收入者税负低于高收入者;更重要的是逐步提高包括社会保险、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及各类补助的费用,以强化大陆民众的社会保障体系;并透过抑制房价、强化补贴农产品价格等转移支付,让收入较低民众逐步往中等收入行列移动。

至于第三次分配方面,重点在发展慈善事业。未来大陆一方面将鼓励公益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则透过税制调整,增加企业或个人慈善捐款的抵税;同时透过遗产法的实施,课征遗产及赠与税。

企业无法回避社会责任

中共要推动并落实三次分配的相关政策,并非一蹴可几,也必将遭遇一些挑战:例如在初次分配方面,大陆企业若无法向产业价值链高端移动,在劳动密集型低端加工企业利润已经相当微薄的情况下,能分配给劳工的利润很难大幅提升;而二次分配考验的是政府的财政承担能量;至于第三次分配,则要避免道德绑架,形成对企业的逼捐以致影响企业投资。

事实上,大陆网民对中共此次提出的共同富裕,多数给予正面的评价。而中共也强调,在大陆经济总量已突破1百兆人民币、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已基本实现入小康社会的此刻,推动共同富裕正是当时。然而,深层来看,大陆此刻推动三次分配,一方面是为了化解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下逐渐激化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唤起对未来失去希望只想「躺平」的大陆群众。换言之,其主要仍是为了维稳,并重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从大陆体制来看,无论是要通过市场、通过政府或是通过道德来分配,基本上仍必须落实到政策,而政策又是受到政治意识形态影响。

因此,在中共已从战略层次指出,未来15年改革的重点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此刻,对在陆投资的企业来说,善尽企业社会责任、维护良好企业形象,将是无法回避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