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劳死认定一味采信资方说法 陈学圣要求纳入劳方证词

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工作伤害受害人协会(工伤协会)21日召开记者会,替去年过劳死的货车司机吕智伟家人发声,他们质疑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署(职安署)几乎一面倒地相信公司方面的说法,不采纳吕智伟家人证词,导致吕智伟明明是因为长期过劳工作而不幸去世,之后却很可能无法通过劳保局的认定,获得职灾给付和雇主的赔偿。因此陈学圣要求职安署的报告,要纳入家属证词。

吕智伟生前是山隆通运的货车司机,工作内容载运纸箱客户工厂民国106年3月31日,他开车在纸箱时,突然身体半边麻痹、手脚无力视线模糊,整个人趴在方向盘上,随即送医,但仍于民国106年5月25日不治死亡,医生诊断是因为急性心肺衰竭和出血性脑干中风

然而职安署提出的首份报告,却只采纳公司方面说法,少算了一些实际工时,于是认定吕智伟没有超时工作。

后来吕智伟的太太找上工伤协会和陈学圣求助,于是职安署重新调查,提出了第二份报告,虽然报告中增列了第一份报告没有算到的出车前理货工时,但认定的理货工时时间与家属主张的不同,导致结论还是认定没有达到「职业促发脑血管心脏疾病之认定参考指引」的标准,于是家属和陈学圣及工伤协会召开记者会质疑。

吕智伟的妻子表示,货车司机一定要有随车助理,自己就是,她每天跟着先生早上四点就出门到工厂,先点货,把货搬到车上,六点多出车,送完两三趟都傍晚五六点 ,但还没完,要在工厂等到明天第一趟车的单子主管会要求,如果有货,赶快先去找出来,叠起来。回到家都晚上九点多快十点了,甚至假日有时也带着孩子去工厂搬货。所以除了表面上的开车时间外,开车前跟后都要理货,导致先生严重超时工作而过劳。

虽然职安署有询问两名在职的山隆货车司机出货前理货需要多久,得出的答案是约1到1.5小时,但吕太太表示他先生每次出车前理货都要两小时,回来后的理货也要1.5小时,导致先生一个月工作三百小时,完全符合职灾标准。

工伤协会也帮吕太太说话,表示不同货车大小不同,当然需要的理货时间不一样,吕智伟的车35吨,但很多车连10吨都不到。他们也不满职安署因为吕太太是利害关系人,所以不采纳吕太太的证词,反问那两名作证的司机还在职,难道不会有所顾忌不算利害关系人呢?山隆本身难道不利害关系人吗?为何信他们的说法不信吕太太的?

职安署回称,该署只是先初步认定,但最终能否获得赔偿还是要看劳保局,因为公司当初没有纪录吕智伟的工时,所以他们也很难说一定有过劳或没有。

陈学圣于是要求职安署,必须把家属的证词跟那两名司机和公司的说法,都一并放在第二份报告上,好让劳保局参考,以免因为不放家属说法,让家属之后向劳保局申请时,处于不利地位容易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