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亮/追究党产不能眼高手低

国民党党产问题,备受外界争议。(图/翻摄自YouTube)

文/郭正亮

从2004年至今,民进党主导的「不当党产处理条例」,至少被国民党封杀超过300次,今年总算可以玩真的了!

但处理党产说来容易,做起来其实非常复杂,民进党如果没有做好准备,未来甚至还可能陷入与国民党没完没了、雷声大雨点小的政治困局。主要关键有二:

首先是追究党产范围。民进党不只追究国民党,还追究所谓「政党附随组织」,定义为「独立存在而由特定政党控制其人事财务业务经营之营利非营利法人团体或机构」。问题是很多「国民党附随组织」成立多年,尽管继续与国民党维持实质友好关系,但早在人事、财务、业务上取得形式独立,例如救国团、妇联会、欣字号天然气公司等等,民进党如何建立追究党产标准?

其次是追究党产期限。民进党为了杜绝国民党脱产,明定溯及既往条款,表示「在某日期之后处分财产者,应就政党或其附随组织之其他财产追征其价额;在某日期之后移转所有权或设定地上权抵押权典权权利者无效」。问题是很多党产早就变卖或移转,新所有者必然诉诸民法主张「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作为特别法,是否可以溯及既往推翻过去依法完成的交易,恐怕也很难避免违宪诉讼

时代力量针对不当党产召开研讨会。(图/时代力量提供,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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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常以1990年东德民主全面清查共党党产作为类比,问题是台湾与东德有两大区别,很难完全比照办理

一、东德是民主革命,共党已经完全垮台,即使是共党改名参选的民主社会主义党(PDS),并未抵制民主派全面清算党产,反观国民党尽管空前惨败,仍是国会第二大党,必将诉诸各种方式杯葛党产清算。

二、东德体制彻底瓦解,党产和附随组织被全面清算,并不涉及「对抗善意第三人」或法律信赖保护问题,但台湾有关财产权的各种法律仍然继续适用,必然引发「不当党产处理条例」作为特别法的法律效力争议。

可想而知,一旦启动党产调查,国民党绝不可能积极配合,不管是约谈当事人、调阅公文卷宗、索取交易资料,调查官必将饱受消极抵制或各种刁难。调查委员会一方面搜证不易,一方面要随时面临国民党质疑,能否真正做到超越党派,进而建立社会公信力,避免沦为朝野角力场域,恐怕也是一大挑战

事实上,通过「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才是民进党头痛的开始,很可能陷入「民众期待过高、法律难以追究」的眼高手低困境。举例来说,「国民党附随组织」不易在法律上认定,调查委员会可能被迫放弃追究救国团、妇联会、欣字号天然气公司,泛绿选民难免感到失望。溯及既往可能导致善意第三人反弹,也可能引发违宪诉讼,调查委员会未必能够赢得舆论优势。

总之,追究国民党党产,将考验民进党的真正本事。如果党产调查委员会准备不周,最后沦为另一个台北市廉政调查委员会,「说的一畚箕、做的一汤匙」,民进党可能还没搞定国民党党产,反而先沦为选民的追究对象。

●作者郭正亮,前立法委员,目前为专栏作家。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