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袒护保险业者 业务员总工会陈情7立委大动作挡修法延长解约权
▲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理事长严庆龙。(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保险业者解约权到底会不会从2年延长到5年,引起各界关注,而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日前发函给金管会,认为一旦修法通过则会损及保户权益,要求召开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之外,也同时向7名立委陈情。
金管会于去年12月下旬预告保险法修正草案版本,欲将第64条的当保险公司知道保户有恶意隐瞒、不实告知等危险理由,足以达到解除契约,经过1个月不行使便无法解约,或者是保险契约订立后经过2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约中的2年时间,延长到5年。
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3月上旬发文给金管会,希望考量保障保户权益,广纳谏言,并同时向立委曾铭宗、江永昌、林岱桦、洪慈庸、余宛如、李彦秀与吴玉琴陈情,希望公开办理公听会,广征保户、中华民国保险业全国总工会、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的意见,维护保户权益。
中华民国保险业务联合总工会理事长严庆龙表示,保险法赋予保险公司的解约权原是2年,一旦延长到5年,势必引起保户担忧,此作法无疑是袒护保险公司,而损及保户权益。由于修法草案预告期已在2月26日到期,而金管会最后送出去的修法草案版本到底为何种还无法确认前,希望可以办公听会再多听取保户们声音。
而政大法律系教授叶启洲则公开表态支持应修法,认为可减少恶意滥用情况,但可保留诈欺撤销权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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