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法拍屋捡便宜?当心踩中7地雷 赔了夫人又折兵
▲购买法拍屋时,要留意法拍屋陷阱,避免得不偿失。(示意图/记者张菱育摄)
购买法拍屋时,要留意几个法拍屋陷阱,包括得标后弃标、假租约、遗留物、抵押权、地上权涂销、产权移转限制、法拍屋瑕疵等,提醒民众不要为了想要透过法拍屋捡便宜,却反而赔上更多不必要的损失或麻烦。
宽频房讯发言人徐华辰表示,若拍卖物件由拍定人得标后,若未依照期限缴足尾款,法院会将不动产再次拍卖,而再拍卖的拍定价若低于原本的拍卖价金,以及再拍卖所衍伸的费用,都需由原拍定人负担差额,原拍定人所缴交的保证金,必须扣抵差额后才能无息退还,不过保证金不够抵偿差额时,原拍定人就需要再补足差额。
举例来说,有个物件拍卖底价2000万元,王先生以2350万元得标,投标时已先缴纳保证金400万元,不过最后选择弃标;法院再重新拍卖之后,由刘先生以2000万元得标,这时,价格差额为350万元,而法院执行费用约千分之8,也就是约16万元,所以最后退还给王先生保证金为34万元。
另外,常见的法拍屋陷阱,还包括假租约、遗留物、抵押权、地上权涂销、产权移转限制、法拍屋瑕疵等,其中假租约常见的形式像是不定期租赁、长租期但是租金便宜、以债务抵租金、以利息抵租金、租金一次性付清等。
徐华辰提醒,如果民众真的遇到假租约情形,在拍卖前,债权银行可在第一次拍卖流标后,声请排除;若是拍卖后,则要求提出租约资料,从承租人、出租人签章真伪,及租押金给付、双方资金往来纪录着手,找出破绽后透过诉讼解决。
在遗留物处置方面,因为屋内的动产不属于拍卖范围,通常笔录备注栏会载明点交条件,按照规定,拍定后债务人若有遗留有价值的遗留物在现场,法院会要求拍定人保管遗留物、拍照、造具遗留物清册,并陈报法院,限期要求债务人领回。
不过甚至也有像是祖先牌位、佛像、法器等的「特殊遗留物」,原则上可依动产执行程序来处理,但是因风俗习惯上的忌讳,不太可能有人竞买,所以最后可由拍定人暂时垫付费用,声请移往适当的寺庙供奉,并通知债务人领取,所垫付的费用可向债务人要求返还,如果寺庙不愿收留,则由拍定人另外找适当场所存放。
▲买法拍屋会遇到像是祖先牌位、佛像、法器等的「特殊遗留物」。(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