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牛来了!产地强制标示9月12日开罚

贩售牛肉相关食品,9月12日起强制标示产地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为了因应美牛开放进口行政院卫生署表示,贩售牛肉的商家摊贩,包括是大卖场或是小吃店,无论牛肉来源来自国内国外全部必须在贩卖场所「强制标示」原产地,并于9月12日开始实施。另外,所谓的原产地是指「屠宰国家」,而牛奶牛脂,不在强制的标示范围内。

卫生署公告「有容器或包装之食品原产地标示相关规定」、「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直接供应饮食之场所供应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标示原产地相关规定」,将于12日正式实施;而生产中包含牛肉的包装食品,例如牛肉干、牛肉泡面等等,20日起也要清楚标示牛肉原料的原产地。

卫生署已经转告各肉品餐饮等公协会公告内容地方卫生局也将展开稽查,总共分三阶段地毯式的稽查,预估两个月对三万家餐厅及卖场进行检查。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表示,大卖场有专门管理人员,大部分都能配合,而小吃店数量众多,初期会请卫生局辅导业者,不会立即开罚。

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解禁,卫生署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规定牛肉中的莱克多巴胺容许量为10ppb以下,牛肉原产地强制标示的配套措施,如果业者没有遵守规定标示,可以罚3到15万元罚缓,标示不实最高可罚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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