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牛肉要标示原产地 9/12起跑
行政院卫生署表示,自今年9月12日起,凡是贩售含牛肉的散装食品店家,以及供应含牛肉餐食的饮食店家,均须依规定标示牛肉原料原产地。另外,自今年9月20日起生产制造含牛肉的包装食品如牛肉干、牛肉泡面等,亦须清楚标示牛肉的产地。
▼贩售牛肉食品 九月十二日起强制标示原产地(图/健康医疗网提供)
面对政府即将开放美牛市场,行政院卫生署基于法令、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需求提出配套方案,公告的法规含「有容器或包装之食品原产地标示相关规定」、「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及「直接供应饮食之场所供应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标示原产地相关规定」,并自今年9月12日起实施。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表示,牛肉要标示原产地政策,地方卫生局会配合持续进行业者、社区宣导,并自法规实施日起,将全面动员各县市卫生局的人力资源,针对包装、散装食品,以及直接供应牛肉相关饮食的场所,做出地毯式的稽查。
行政院卫生署表示,为确保食品安全无虞,并保障消费者权益,提供民众明确的资讯,使民众可以针对个人需求自行选择牛肉食品,将会持续加强稽查抽验边境与市售的牛肉产品,以确保民众饮食健康。
资料来源: http://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