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6干部泼警署大门红漆 二审竟大逆转无罪

民进党干部吴濬彦等6人,3年前到警政署大门警徽上以红漆书写「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再于大门上泼洒红漆。(本报资料照片

民进党干部吴濬彦等6人,3年前到警政署大门警徽上以红漆书写「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再于大门上泼洒红漆,一审依毁损罪判6人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二审台湾高等法院逆转,都判无罪确定。

高院认为,吴男等人分别在警政署大门、围墙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之铁拒马上泼洒红漆或书写文字,但并未使其本体外形受损坏,亦未使该等物品用以屏蔽管制效用丧失,难认有毁弃、损坏之情。

高院指出,这些物品虽因遭泼洒红漆及书写文字而影响美观及整洁性,但油漆可以去渍油等有机溶剂清洗去除,且不会损及附着之物品本体,对该等物品美观及整洁性影响甚微,未使该等物品「致令不堪用」,不符合毁损罪的构成要件

合议庭表示,吴濬彦在警政署大门、围墙上以红漆书写「交出323暴警」、「323」及「四周年」等文字,非属抽象谩骂或嘲弄词语,至泼洒红漆部分,依常情观之,亦难谓寓有何贬损、污蔑评价之意,不构成公然侮辱公署罪。

检方起诉指控,吴濬彦、张迪皓及张耿维等6人,在2018年到警政署大门警徽上以红漆书写「交出323暴警」等文字,再于大门上泼洒红漆,并在行政院之4号门、5号门前,再将红漆泼洒于摆放在该处的铁拒马。